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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张发票中奖超800按“偶然所得”缴个税 税率20%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5日 08:34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个人取得有奖发票的奖金此前全部暂免征税的政策,今后将发生改变。记者昨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规定了免税的额度是800元以下(含800元),如果个人取得的单张发票奖金超过了800元,将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最新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记者了解,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税率为20%。 记者昨天采访北京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了解到,之前,国内对于消费者取得有奖发票的奖金都是暂免征税的。对于以后800元以上的大额奖金,纳税人是到税务机关兑取,还是银行、餐厅等其他兑奖机构代扣代兑,该局有关人士表示在仔细研究后将出台进一步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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