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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查获涉嫌QS生产许可证超期食用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 07: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王文选 陈敏灵 江 东) 3月6日,福建省福州市质量技监局在3·15活动中,查获一起涉嫌QS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未重新审查擅自生产食用油的案件,涉案食用油计844箱,约6.5吨。

  6日上午,福州市质量技监局“3·15”行动食品专项检查小组检查了福州市福满旺有限公司、福州榕宝粮油有限公司两家食用油生产企业。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福州榕宝粮油有限公司取得QS生产许可证的厂址为福州市鼓山镇福兴投资区埠兴路4号,该企业现在的生产地址为福州市金山工业集中区福湾工业园10号。且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06年12月31日,QS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未重新办理。

  该行为涉嫌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审查,且QS生产许可证超过有效期未重新办理就擅自生产。执法人员当场清点并查封了福州榕宝粮油有限公司宝鹤、家佳顺等品牌的花生调和油、色拉油共计884箱,约6.5吨。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中国质量报》

作者:王文选 陈敏灵 江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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