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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全部4797件已交办各承办单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 01:36 中华工商时报
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交办大会今天在北京举行。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将截至3月15日收到的4797件提案向各有关部门交办,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在内的169余家承办单位出席了会议。 今年政协提案交办工作的一大亮点是调整了提案办理结果的分类。过去,提案办理的结果如何分为“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研究解决”,“留做参考或不可行”等4类。根据《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从今年开始,前述4个类别调整为“已经解决或采纳”,“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留做参考”3个类别。显然,这一调整简化了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于提案办理结果,由单纯追求问题的解决,拓展为对委员们所提问题的解决或采纳,从而更准确地反映出提案的价值和提案办理的成效。有关人士指出,改变“不可行”这样的表述,说明提案的质量更高了,委员们的工作得到更充分的尊重。同时,这也对有关各承办单位提出了更加严格的工作要求。 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贵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分工协作,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做好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要坚持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尤其对提案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以提炼分析,归纳整理出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深入研究,掌握提案中蕴含的信息资源,夯实办理工作的基础。 办理提案的过程,是进行政治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因此,承办单位要积极与提案者进行沟通,对分类为“已经解决或采纳”的提案,要有明确的落实措施和采纳的内容与方式。对“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提案,要明确计划是什么、何时落实,并向提案者通报办理进展情况。对“留做参考”的,要实事求是地向提案者说明原因,取得理解。总之,“办”与“提”之间要形成良性互动。 据悉,在今年委员们提交的提案中,有关医疗、教育、房价、食品安全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问题占较大比重,与此有关的承办单位担子不轻。(23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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