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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惊现二级半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07:45 南海网-海南日报

  据新华社信息 对于很多投资者来说,股市的一大魅力除了预期能获得较大的收益外,流动性好、能够及时变现,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由于技术上的原因,一些投资者却无法体会到这种便捷,由此也催生出所谓的“二级半市场”。

  漫长的停牌

  去年以来,由于股改全面铺开以及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增多,上市公司临时停牌频率和时间均明显增加。随着等待时间不断加长,持有这些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心态也发生了微妙变化,从欣喜万分,到翘首以待,再到望眼欲穿,最后演变成坐立不安。

  据证券时报信息部统计,截至3月20日,两市停牌时间超过5天的上市公司有71家,有18家上市公司停牌起始日要追溯到2006年。其中,S双汇从2006年6月1日起一直停牌至今。

  由于大多数投资者对停牌时间缺乏预见性,这种漫长的等待,也由此前的兴奋不已演变为坐立不安。

  实际上,对长期停牌个股感到望眼欲穿的除了普通散户,还包括机构投资者。

  怪诞的二级半市场

  投资者持有长期停牌的个股除了心理上的焦急,也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

  如某创新类券商深圳营业部的张先生,去年上半年在朋友的推荐下买入了20000股延边公路(现名S延边路),买入价不到5元,由于坚定广发借壳成功的信念,张先生在延边公路长达4个月后的复牌且股价翻番后,依然没有卖出。在随后的等待过程中,恰逢中信证券的大幅飙升,张先生每天都在盘算着盈利的增长。不料,这一次的等待过了5个月之久还没见动静,期间,张先生突遭变故急需资金。为解燃眉之急,尽管预期延边公路复牌后股价可能不止20元,但张先生无奈之下还是以每股20元将10000股卖给了朋友。

  持有上市公司流通股,却只能私下协议转让,这也成为证券市场的一道独特风景线,我们姑且称之为“二级半市场”。从数量上来看,“二级半市场”或许仅仅只是个案,但由此引发的问题却值得我们思考。

  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按照公司法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二级半市场”明显违反上述规定。

  对此,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娄建文律师表示,由于违反相关法规,张先生私下卖出股份的行为将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纠纷,对买入方显然更为不利。娄建文还指出,这种私下转让除了交易本身无效外,还有可能涉及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等问题。他建议,持有长期停牌

股票的投资者如果急需资金,可以采取股票质押贷款等其他办法,避免私下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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