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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的罚款经营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03:05 中华工商时报

  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局以高额奖励加末位淘汰,在民警中引发了一场荒唐的罚款比赛,并由此带来了可观的“收入”。去年该局罚没收入1600多万元,仅交警罚款就有1100多万元。财政部门将罚没收入全额返还,局里在其中拿出110多万元作为罚款奖金下发,50多名一线交警人均2万元,罚款最多者拿到了5万多元。

  执法者以执法敛财,罚款者靠罚款致富———眼见小小的公主岭市公安局每年居然罚“入”上千万之巨、50多名交警凭着罚款回扣成为“万元户”,我们不能不对当地的权力生态与法制环境感到忧心。

  如果纯粹按市场经营学的观点分析,公主岭市公安局领导简直是个了不起的经营大师———以末位淘汰制逼迫民警打破“观念桎梏”上路罚款,用高额回扣奖励刺激民警的“财富欲望”大胆执罚且多罚乱罚,通过日日评、周小结、月大结、年兑现等措施步步为营强力推进……仅仅50多人的县交警大队,一年就为公安局挣来1100多万元的罚没收入,人均20万元,日均3万多元,其经营“业绩”任何暴利企业和

垄断行业也望尘莫及。

  不幸的是,有关官员做生意选错了地方,搞经营看瞎了项目,求速富闯入了邪路。公安执法这种公共品,并非谁都可以随意变卖的畅销商品,如此大规模、集团化的“罚款经营术”实乃出卖法律权威和政府公信力。在一条只有90公里的省道和几条简陋的县级公路上,每年就能罚出1100多万元,若以每车次平均罚100元计算,就得处罚11万辆车;如果以每车次平均罚50元估算,至少要处罚22万辆车———这不仅到了雁过拔毛的地步,更到了无法无天的极点。

  毫无节制的乱罚款乱执法、全无章法的滥发奖金、私分公款,使执法岗位成了少数警员的提款机,却给一方群众带来了可怕的灾难。当地纸厂的拉料车每趟都挨罚,企业利润所剩无几。由于外地送货车怕罚款不敢来,当地的明奇改装公司只好再雇车到县域交界处再倒腾一次,仅此一项企业年增加成本8%。按照经济学家们计算出的公式,腐败现象可以给经济造成高达7%的损失。那么充作公安机关部门利益和少数交警个人利益的千万元“小钱”,又给当地经济“大账”挖出多少和多大的窟窿呢?

  公安执法权是维护公共安全、行使公共管理、保障社会和谐的权力,而不是给小团体制造赚钱机会、为所欲为的权力。对于某些人将公主岭市公安局异化为“权力经营公司”、“罚款俱乐部”的胆大妄为,有关部门必须施以严厉追责,进行法纪清算,并对私分的百万公款予以追缴。(22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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