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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有望纳入法制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 00:03 北京商报

  谁来监管非上市公众公司?用什么来监管非上市公众公司?这个模糊的问题已经逐渐有了清晰的答案。“要积极研究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在日前召开的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上,该项条款被列为了2007年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的5项工作重点之一。

  “由于证监会去年年底刚刚成立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公室’,种种迹象表明,未来非上市公众公司将由证监会通过相应法规监管。”业内人士称。

  “这肯定是件好事。长期以来,这类股票的交易都处于没人管的状态,这不利于市场的规范发展。”一位从事过此类股票交易的投资者对本报记者表示。据了解,长期以来,针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一直处于模糊地带。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各地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案件不断出现,加强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已迫在眉睫。

  按照相关法规,有200名以上股东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公众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则是指公开发行股票但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非上市公众公司数量远超上市公司(1400余家),该类公司具有资本流动的需求,但由于没有正规的场外交易平台,往往只能通过拍卖、重组等方式进行股权转让,或者在各地方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

  此前由于监管缺失等问题,不少此类公司的财务信息很难查询,而且这些公司大多都是些垃圾公司。很多公司都被利用为兜售原始股的工具,最终很多投资者购买了所谓的“原始股”后等到的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有些发行了股票的公司甚至已无从查找。由于参与此类非法证券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很多投资者血本无归。

  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曾要求,尽快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设立和发行的条件、发行审核程序、登记托管及转让规则等内容。

  “如果监管思路已经明确,应该尽早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规定。”有专家呼吁道。

  相关案例

  投资原始股

  竹篮打水一场空

  2005年年初,家住郑州市丰产路的退休职工李大爷在郑州市紫荆山公园晨练时遇到一个自称安阳某公司工作人员,她称该公司计划一年内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目前有部分原始股要出售。一旦公司上市成功,原始股将增值10倍以上。

  在郑州市经三路某

写字楼内听了一场说明会之后,李大爷把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5万多元买了所谓的“原始股”。到现在一年过去了,该公司上市仍无音讯,“股票”也无法出手,李大爷等来一场空。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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