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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被夸大和虚标 平板电视性能标准待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13:43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杨娜报道

  一些在平板电视卖场随处可见的宣传广告用语,实际上通过认证后根本做不到,这些“高科技”的性能指标被商家无形夸大和虚标。这是《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新近发布的《数字高清平板电视产品质量报告》中看到的。

  3月18日,记者在北京翠微大厦的家电商场看到,“对比度10000∶1,5000∶1,3000∶1”、“亮度1000cd/m2”的平板电视宣传广告散见于各种品牌的平板电视宣传单上,一些商家的销售人员也在卖力地推销着这些性能优点。

  “到底指标该是多少,我们也不知道,想着应该越大越好吧”。正在商场里选购家电的郑女士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而对于标准的平板电视性能指标应该是多少,记者随机采访的消费者大多都不清楚,多数表示只能相信商家的宣传了。

  记者从信息产业部数字电视标准符合性检测中心发布的《数字高清平板电视产品质量报告》看到,目前通过高清或标清认证的平板电视产品中,对比度指标范围一般在150∶1~500∶1之间;液晶电视的有用平均亮度指标范围一般在350~600cd/m2之间,个别产品可达到700cd/m2,等离子电视一般在40~100cd/m2之间。

  由此可见,市场宣传与权威机构公布的两组指标数据相差悬殊。针对这一现象,专家指出,个别企业平板电视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夸大、虚标,严重误导消费,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同时也制造了市场竞争不和谐因素。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所长助理赵新华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数字电视显示器通用规范》早在2006年3月就已公布,并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液晶和等离子电视各种主要性能指标标识都进行了标准说明,平板电视企业有义务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执行,夸大、虚标指标只会恶化竞争。

  对于消费者如何正确选购数字高清平板电视,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产品认证中心胡静宜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介绍说,最简单的就是看平板电视产品有没有通过国家相关机构的“高清认证”,一般会在产品正面帖上“高清认证”的标识,或者销售人员可以出示该款产品“高清认证”证书复印本。现阶段,国内彩电市场上销售的平板电视产品粗略估计超过600款,另据不完全统计,市场上通过高清或标清认证的平板电视产品总共不到200款,其中TCL32寸以上送检液晶电视全部通过高清检测,夏普、厦华、SONY、三星、长虹等企业的一次通过率较高,产品质量一致性较好。

  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数字高清平板电视应提高警惕,个别企业在认为自身产品“已经达到了高清标准”的情况下,对外宣称是“

高清电视”,而实际上并没有通过国家高清认证,从而误导消费。据悉,最近日立一款42PD7990TC等离子电视在没有通过国家高清认证的情况下,在产品宣传资料中标称“高清电视”,误导消费,最后受到消费者投诉,造成不好的市场影响。

  中国质量协会用户管理委员会部长樊天顺呼吁,广大平板电视企业要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数字高清标准的市场推广工作,在通过“高清认证”的平板电视产品上加贴高清认证标识,各方协力促进数字高清电视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只有这样,消费者在选购高清平板电视产品的时候才能够做到真正的有据可依,从而正确引导消费市场的需求。据三星电子彩电营销部经理李明旭介绍:今后三星平板电视产品在上市之前,都会先通过国家高清检测,不符合高清标准的平板电视不会允许上市,以保证提供给消费者的都是高品质的产品。

  在数字高清平板时代来临之际,消费市场对于高清电视产品的认知程度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调查办公室调研数据显示,2005年年底,了解数字高清和标清概念的消费者仅占调研人群的10.1%,而在2007年年初,这个数字已经提高到32%,消费市场认知不断提高才能引起彩电企业对于高清标准认证工作的重视,从而带动整个数字高清电视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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