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政实施之前加快内地投资 港商投资抢搭优惠尾班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09:46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骆智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通过后,中国两套企业税法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面对这一举措,在内地投资的港商们表示,将在税法实施前加快在华的投资,赶上税收优惠的末班车。

  昨日,香港贸易发展局联合香港商会举办了最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研讨会,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梁志荣在随后的记者招待会上代表港商们发表了对“两税合并”的看法。

  梁志荣认为,税法是投资的次要因素,到内地投资的外资企业更看重的是内地的投资环境和经济条件。目前,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巨大的消费市场、丰富的原材料都是投资的绝好条件。并且,国内的法律法规已经成熟,外资企业也已适应了国内环境,所以根本不会考虑减少投资的问题。反而要考虑的是,如何将生产型的企业与服务型的企业合并,是否将境外的高新企业、研发中心转投入内地。

  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之一李展伟建议,港企可考虑更改内地设立公司方式。因为实施新税法后,港企在内地需缴交的税率,较现在香港的税率更高,港企可将“代表处”改为“销售公司”,因为境外的收入可按“销售公司”的名义免缴内地税率。

  距离新的税法实施只剩下最后的9个月时间,港商们表示希望能搭上投资再退税的最后一班车。因为新的税法也将取消投资退税的优惠。对于港企,李展伟指出,现在港企在内地经商,只有加大内地投资,才能享有退税优惠,但实施新税制后,有关优惠将会消失,故港资企业可能会赶在新税制实施前,申请加大投资计划,以享有退税。

  有专家指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五年之内内地企业将减少1000多亿的税额。专家分析,目前,内地企业支付员工工资按1600元/月为起征点,1600元以内的费用将在税前扣除,而1600元以上的会纳入企业所得应纳税项目。实际上,员工每月也必须为1600元以外的部分支付

个人所得税。而外企对于员工的工资,按发放的实数在税前扣除。新税法规定,内地企业在工资薪金、公益性捐赠、广告等费用方面都将享有与外企同样无上限的权利。

  (金陵/编制)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