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高新区三大举措助推新型工业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 02:01 中华工商时报

  日前,乌鲁木齐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台为工业企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代理记账、成立财政信用担保公司三项措施,帮助高新区工业、科技型企业解决研发、生产中面临的困难,促进高新区中小企业成长,进一步推动乌鲁木齐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型工业化进程。

  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制定了《工业企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每年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确定贴息资金规模,专项用于高新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

  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徐彬介绍说,注册和生产经营地在高新区内的工业企业贷款的在建项目、高新区管委会确认的其他项目,均可申请该项贴息资金。贴息期限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贴息,除特大型项目外,一般项目贴息不超过5年。

  长期以来,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起步阶段为财务管理发愁:由于其资金往往很紧张,自己管

理财务既没有能力,也没有现实必要,因而急需社会中介机构来提供服务。为了解除高新区成长型企业的后顾之忧,让企业集中精力搞研发和生产,新出台的《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高新区内中小型科技企业,有委托代理记账需求的,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创造性较强,产品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
竞争力
,高新区将公开招标,确定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由其为这些企业代理记账。高新区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无偿支持这些企业的委托代理记账经费。

  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还决定,从财政预算中安排2000万元至5000万元资金,于今年上半年内成立高新区财政信用担保公司,为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提供财力支持。

  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闫科培说,这三项措施,将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对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引导作用,促进高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加速乌鲁木齐高新区的新型工业化建设。

  (20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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