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总部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9%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0日 02:01 中华工商时报

  总部经济是产业分工高端环节,是城市从提高产业竞争力转向增强功能竞争力的必然趋势,越来越受到各地的高度重视

  深圳2010年总部企业增加值将占GDP比重9%。为进一步促进总部经济上新台阶,年投入5000万元扶持总部经济做大、做强。深圳市发改局日前已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审议。

  《意见》提出,深圳市总部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善的总部企业发展环境、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总部经济规模效应显著提高。经过5到10年的努力,争取一批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一批企业进入专业领域世界500强,一批企业进入全国500强;到2010年,总部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9%,对全市税收的直接贡献率达到18%,以福田中心商务区为核心的总部企业集聚区初具规模。

  《意见》提出要加快全市总部基地建设:特区内主要发展综合性总部企业,特区外主要发展专业化总部企业。全市以福田中央商务区为重点,依托罗湖、福田、南山中心区的金融、文化和商务优势,强化金融、信息、中介、商贸、会展等功能,构建福田金融中心、罗湖金融中心和南山金融中心三个总部基地和全市中心商务区。

  根据企业总部主体功能和配套功能要求,强化总部企业与园区产业融合,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光明产业园区、大工业区和物流园区规划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总部集聚基地,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相融合的研发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培训中心等职能型总部。

  为加大扶持力度,《意见》提出设立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从今年开始,市政府从产业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总部经济发展。

  在人才支持方面,总部企业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技能人才实行优先保障和绿色通道制度。此外,为加强总部经济用地保障,《意见》提出将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每年的新供用地中,提供一定比例的用地通过“招拍挂”等公开方式出让,满足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用地需求。同时要引导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改造成为综合工贸园,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生产环节外迁的企业将管理、物流、销售总部迁入综合工贸园。

  引进一批巩固一批发展壮大一批。

  《意见》中强调,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对于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经济组织结构、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有效破解深圳空间资源不足难题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深圳市已经具备了政策环境宽松、产业环境良好等发展总部经济的优势条件,将努力吸引一批

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和国内100强等大型企业来深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稳定和巩固深圳现有总部,发展和壮大一批本土企业总部,全面推动总部经济做大、做强。据悉,目前,深圳市发展总部经济的基础设施、经济实力、产业体系、创新能力、服务体系等条件较为完善,已经聚积了约350家总部型企业。

  (20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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