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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公布铅锌行业准入条件 九成企业将遭淘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 00:54 北京商报

  昨日,国家发改委会公布了《铅锌行业准入条件》,该《条件》对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等新建项目的准入门槛做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该《条件》规定,新建或者改、扩建的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单系列铅冶炼能力必须达到5万吨/年(不含5万吨)以上;单系列锌冶炼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年及以上。

  在矿山开发方面,新建铅锌矿山最低生产建设规模不得低于单体矿3万吨/年,服务年限必须在15年以上,中型矿山单体矿生产建设规模应大于30万吨/年。

  中国五矿进出口商会铅锌分会的相关专家认为,“铅锌行业是

国家发改委重点监控的几个产能过剩行业之一,这次准入条件的出台,对规范投资,加快铅锌工业的结构调整,严控铅锌行业的产能扩张,都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有数据显示,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规模以上矿山采选企业411家,铅锌冶炼企业466家, 2005年底的生产能力约为粗铅220万吨、电铅280万吨,锌340万吨。村镇自建的厂矿数量不详。

  通过简单的计算可知,锌的产能是340万吨,而新建锌冶炼厂的门槛是10万吨,也就是说,全国的锌冶炼厂不应该超过34家。这就相当于,目前存在的企业,有90%以上,都没有达到新建标准。相关专家表示,“目前首先限制的是新建厂,对于已有的企业,国家会给一定的调整时间。”

   傅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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