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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防境外“原始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 15:46 海峡网-厦门晚报

  如果你遇上有人向你推销即将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原始股”,一定要多一个心眼,你可能遇上了非法证券活动。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月12日,全国性的整治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协调小组成立。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纷纷成立相应机构。目前已有河北、北京、上海等多个省市相继成立“打击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协调小组。

  眼下,非法证券活动主要有这几个“伎俩”:

  第一,编造将要在境内外上市,业绩优秀、回报丰厚;

  第二,称公司

股票发行已获政府批准并在相关机构托管;

  第三,以原始股转让或以增资等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第四,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的名义,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

  第五,采用现代通讯和网络技术办所谓的“网上交易”或“网上咨询”等,或以合法

证券期货机构的“经纪人”、经工商登记的“咨询服务”和“投资顾问”机构开展业务;

  第六,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投资者收取会员费、信息费、软件费等。

  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应依法报

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股票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同时,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的,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同时,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由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机构经营,未经证监会批准,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业内人士说,非法证券活动多半瞄准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群体,这些群体信息比较闭塞,辨别真假是非的能力较差。受骗者大部分文化程度较低,许多人只是听说过股票,就被所谓的经纪人拉来“炒股”。心态不成熟,或者发财心切,总想一夜暴富的人,特别容易上当。

  专家提醒,市民要擦亮眼睛,提防非法证券活动,一旦遇上,要赶紧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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