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保兴:“住”的人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22:13 中国经营报

  尽管每年都有庞大的建设面积,中国百姓的安居矛盾却日益显现。这个正处在城市化阶段的大国,正在面临房地产价格过高对社会公平和民众安居的考验。而在仇保兴看来,只有建立一个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不二法门”。

  3月7日,在外交学院举办的论坛上,仇保兴讲述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机遇与挑战,并就住房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必须解决住房问题

  《中国经营报》:目前,中国正处在城市化进程的高峰阶段,在这样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住房保障体系究竟应该占有什么样的地位?

  仇保兴:中国每年的建设面积大致在20亿平方米,几乎相当于整个欧盟国家一年建设总量之和。但是,即便有如此高的建设面积,但普通民众对住房的需求并没有得到满足。而且,在这个领域,矛盾已经越来越明显。

  这是中国城市化进程带来的问题,而住房保障体系,是解决这个矛盾的根本。过去进行的

宏观调控,核心内容是保护耕地,控制城市建设用地的增长规模。但是,中国城镇化的过程非常之快,对于住房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一方面是住房需求的增长,另一方面是土地政策的紧缩,这也是一对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也必须依靠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因为住房是一项基本人权,必须解决这个问题。

  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主要是由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组成,其中廉租房是面对那些收入在保障线以下人群的,现在我们是以集中建设廉租房为主。不过,从国外的经验和

城市规划专家的角度来看,集中建设廉租房并不十分可取。在欧洲,一般都是在新建住宅当中,由政府回购10%~15%的住宅,作为廉租房出租之用。事实证明,这种混合居住的模式是可取的,不会形成新的贫民窟。

  不过,要求中国目前采用这种制度,从

开发商的社会道德水平而言,是很难的,这只能依靠政府强制执行。

  《中国经营报》:经济适用房的存在引发了很多非议,这一制度是否该有所调整?

  仇保兴:很多非常著名的经济学家,对于经济适用房都持否定态度。但是,在现阶段来看,中国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必须保留,不能废除。至于北京等城市出现的经济适用房超规格建设,违规购买,那是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而不是经济适用房制度本身的问题。

  从国际上的经验来看,经济适用房这种类型也都是存在的。比如,在欧洲居住水平比较好的城市——维也纳,“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总量基本上要占到一年住房建设总量的40%,而我们还远达不到这个数字。

  《中国经营报》:你刚才提到了城镇化,这一进程的最大副产品就是城市的新移民。但是,我国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对于那些没有当地户籍的新移民来说,住房保障的问题如何解决?

  仇保兴:你说的这个问题很重要,但解决起来也很有难度。因为不可能新移民一到北京和其他大城市,就给他一套房子。即便在保障十分健全、福利水平十分之高的欧盟国家,也不能做到。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城市规模的控制。按照估算,以北京为例,这个城市未来最大的人口容量在1800万左右。超出1800万,就可能带来很多很难解决的问题。

  在欧盟国家,新移民也是到了这个城市一定时间以后,才能提出申请,然后再排队等房子,这个问题只能这样解决,不能指望来了就有房子。

  寄望垂直管理可能是误区

  《中国经营报》:现在对于住房保障体系的不到位,有很多非议。两会上,也有政协委员提出,通过垂直化管理,通过中央权力的介入,来解决这一问题,你认为这是否可行?

  仇保兴: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这种垂直化管理实际上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应该比中央政府更加了解基层的实际情况,冀望中央权力介入解决地方政府的问题,往往会带来更大的问题,我们在历史上不是没有犯过这样的错误。

  对于住房保障体系垂直化管理,我的看法是,衡量任何一种行政制度是否可行,最重要的一个标准是能否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一个制度如果能降低信息不对称,那么它是一个好的制度。反之,如果一个制度反而增加了信息不对称,那就至少不是一个高效的制度。而垂直化管理住房保障体系,就会增加信息的不对称。

  我可以斗胆说一句,解决住房问题绝对要由地方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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