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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升模式:摆脱原始股羁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22:13 中国经营报

  “现在终于可以卖了。”俞丽芳决定把手里的股票卖掉,“怕股价再往下跌,加上家里也要用钱。”

  1996年,俞丽芳在朋友介绍下,买了陕西海升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海升,0359.HK)8万股原始股。2005年11月,陕西海升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几天前,俞接到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的电话,说股票已过了上市锁定期,可以交易了。

  俞丽芳根本没意识到,当年自己投入大笔资金买来的股份,差一点儿就成了一堆废纸。其中原因,恰恰在于陕西海升有太多像她这样的股东。

  原始股“污点”

  陕西海升一点儿都没有想到,当年为了企业发展而在社会上出售

股票的融资行为,一度使自己成为正规资本市场所不能接受的“黑户”。最初发现这个问题,是在2002年末2003年初。彼时,陕西海升打算上市。这家浓缩苹果汁生厂商,当时已经是全国行业龙头之一,其客户包括
可口可乐
、雀巢等大型饮品公司。

  国内主板当时是他们的首选。但令公司不解的是,他们前后聘请的3家券商无一例外地都在离上市申报还有1个月左右的时候提出不干了,甚至连费用都没要。咨询了律师以后,陕西海升的领导层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公司的“原始股”扩散到了一级半市场。1993年以后,企业向社会私下发行和交易股票都被视为违法,而要上市首先就要解决这个法律问题。其次,股票流入一级半市场以后,公司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股东,从而导致公司股权无法被完整统计。

  国内不行,海外行不行?2006年9月份以后,有原始股扩散问题的企业登陆美国也不可能了,因为这种情况不可能通过中国

证监会审批,也就是说,凡是和一级半市场搭边的企业,赴美上市就只能是梦想。

  名义股东与特批账户

  事情在陕西海升尝试向香港主板进军的时候出现了转机。“把所有的股东都找出来,在法律上确认股东关系。在这个基础上再去调整企业的会计数据、财务报表甚至工商登记信息。”公司律师这个想法得到了联交所的认可。

  陕西海升专门为律师准备了一间办公室,向外界公告寻找股东。俞丽芳就是那时看到了公告并完成了股权的确认。

  由于国内股东数量众多,陕西海升设置了一个“名义股东”。俞丽芳作为实际出资人和最终权益人之一,和这个“名义股东”签订授权书,她手中现有的股票必须通过这个“名义股东”才能售出套现,而“名义股东”每一次出售股票,都必须得到俞丽芳的确认,这样可以保障俞丽芳的利益。授权书一式四份,分别由个人投资者、陕西海升、交易所以及律师事务所持有。

  “最困难的是获取外汇账户。”海升的律师孙延生说,股东在香港股市出售股票所得要以港币的形式汇回国内,这必须经过外汇管理部门的许可。虽然专门的外汇账户史无前例,但经过努力,外管局最终给公司特批了一个集合账户,陕西海升所有个人股东的出售股票所得,都能通过这个账户汇回。

  俞丽芳不知道其中曲折,她只知道,委托卖出股票一个月后,她就可以到陕西海升去领钱了。

  但对于陕西海升来说,事情还没完。迄今为止,还有一部分个人股东没有浮出水面。公司只能向最早经手发售股票的人反复求证,为这部分个人股东预留一部分股权,并希望有一天能有人来领取。在此之前,“名义股东”必须一直存在。此外,还有的股东已经确认股权,但不愿意近期卖出。

  “我们希望,这部分扩散的原始股权能够尽快转化为二级市场的流动股权。”孙延生说,只有在所有像俞丽芳这样的人售出股票之后,公司的股权结构才能恢复正常,这对一家上市公司而言不啻于“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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