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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06: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出于善意和尊重,商家不妨将消费者可能出错的地方归纳一下,做到提前予以警示或忠告,消费过程中经常提醒,事后尽量满足人家的要求。

  有一种勇气,需要商家用行动来体现;有一种责任,可以使消费者倍感温暖。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迷离纷呈的买卖场,谁没有过晕头转向的时候?谁能保持永远正确的选择?比方,一位女孩兴冲冲买了一件时髦大衣,可能会遭到闺中密友的嘲笑;而一位不谙家务的丈夫把不需要的东西买回家,也可能面临妻子的责难。毫无疑问,他们要为自己犯下“错误”付出代价。我想发问:此时,有谁敢站出来,为消费者犯下的“错误”买单?

  近期读报,北京一位地板商的举动,令人眼前一亮。这位仁兄被同行戏称为“没事儿找事儿”型,3年前他就提出“为消费者的错误买单”的理念。而且从那时起就悄悄开始实施“无理由退货”了。不仅如此,公司还规定:如果您是一位私人用户,购买地板铺装完成3个月之内,如果觉得不满意,想更换另一种花色的地板。公司不问理由,马上派人免费给你换。大家想一想,把已铺好的地板撬起来,再铺上新的地板,会给公司造成多大损失啊。可该老总的思路却令人叫绝:消费者在购买地板之前,总要千挑万选,选定之后又觉得颜色和整体房间的风格不相配,这实际上是消费者一方犯了错误,并不属于质量问题。即便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厂家也无须负责更换。可我们坚持这么做,就是为了传达一个理念:消费者不是完人,将心比心,我们有必要给他们提供后悔的机会。

  一般地说,当消费者不慎犯下“错误”,他们最大的心愿,不过是希望厂商能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痛快退货或免费维修就行;而且,退货时最好不要见到那种冷面孔。因此,我建议:出于善意和尊重,商家不妨将消费者可能出错的地方归纳一下,做到提前予以警示或忠告,消费过程中经常提醒,事后尽量满足人家的要求。 就像有的餐馆提醒食客:“先生,您点的菜够了。如果不够,待会儿再添?”这种体谅姿态,往往让消费者感到:这是一位时刻为他着想的朋友。如果做到这些,即便您的店铺开在深巷,也不愁回头客蜂拥登门。

  比起这位地板商的高风亮节,门口贴着

霸王条款、销售时埋下几颗小“雷”,一旦惹出纠纷,呆在一旁瞧乐儿的商家更多些。他们以为自己多聪明,只要把顾客和错误一起推出门去,就算了事。其实,当您请一位消费者吃“闭门羹”的同时,也就等于轰走了10位顾客。这是国外销售专家计算出来的,专家还说,如果对方是女顾客,那至少还要把“逃跑”的人数加上三倍,因为她会把您这点儿“光辉事迹”传扬得尽人皆知。所以,请我特别看不起有的企业尤其是个别名牌企业,平时总喜欢板着一副“永远正确”的脸。每遇纠纷,从不认错,更谈不上赔偿了。就算闹上公堂,官司输定,他也要锱铢必较,多一分钱都不肯拿,还要摆出店大欺客的架势,里外里透着一股子小家子气。岂不知,您虽保住了那一点点有形资产和“面子”,损失的却是多少宝贵的无形资产!有的企业家表示担心:人家失误,咱们纠错,时间长了企业哪儿承担得起啊?据悉,那家木地板企业实施无偿更换举措3年来,提出要求的只有90多户,这一事实足见当今消费者的素质之高。这些拆换下来的地板,再通过拍卖方式提供给消费水平不高的消费者,而拍卖款项捐给慈善机构。应该说,若无积德行善之心,这种一举几得的美事,绝不是一般企业老总能学到手的。

作者:小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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