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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达一加盟店违规被罚1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5日 03:00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周凯报道全球最大的影像集团伊士曼柯达公司日前宣布,在打击违规混用相纸问题上取得初步成效。

  此次被柯达诉诸公堂的原柯达加盟店名叫富春街道数码时代摄影部。该店从2005年开始混用其他品牌相纸,也就是说消费者是按照柯达皇家相纸每张1元左右的市场价格付的钱,拿到的却是价格为5至7毛的其他品牌相纸。

  柯达公司对该摄影部进行过多次口头及书面警告,并在2005年底与其终止合同,但此后该摄影部仍继续使用柯达标示及招牌。2006年7月,柯达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申请仲裁。

  2007年2月仲裁庭作出了终裁,要求富春街道数码时代摄影部自担费用立即撤出所有含有柯达标示的招牌及广告品,立即归还“柯达影像网络标记”和招牌,同时向柯达公司支付加盟协议项下违约金15万元,并赔偿柯达公司律师费、公证费以及承担仲裁费共计约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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