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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的外资不太在意所得税率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 09:19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陈宏伟

  3月8日下午,华阜(化名)没有去单位上班,说是累了,想在家睡会儿觉。

  “现在媒体正热议即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你们公司对此有什么反应?”记者问。

  华阜打了个哈欠说:“没什么反应,一切如常。”

  不值得大惊小怪

  作为欧洲某在华外资企业财务总监,华阜的表现和回答多少有些出乎记者意料。

  华阜说,他们公司至今从来没有对“两税合并”问题有过什么密切关注。也没有政府部门找他们听取过意见。“不像媒体想象的那样值得大惊小怪。”

  据记者了解,华阜所在公司反应平静的原因,一方面在于该公司认为,公司行为左右不了中国法律出台,而在弄清楚该法具体内容及实施细则之前,也没必要有什么考虑;二是公司相信,对于已经在中国投资的外资企业,中国政府自然会考虑平稳过渡问题,企业没必要操心。

  华阜所在公司来华投资四年,按照中国政府“两免三减半”(两年免征所得税,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今年,该公司进入第二个免税年度。“作为欧洲公司,我们做事比较规矩,不刻意弄虚作假。”

  华阜所谓“弄虚作假”,指的是外资企业被指责较多的通过“贵买贱卖”方式向母公司进行价格转移,以做低利润,逃避东道国所得税的做法。

  即使不弄虚作假,单就税收来说,外资的日子也已经很舒服了:“两免三减半”是从企业获利年起算,获利则是指抵扣了前五年亏损的实实在在的获利,比如,本来从2004年开始,企业已经有盈利,但这利润如果抵扣了前五年的亏损后,仍然是负的,那么获利年还可以往后顺延。

  价格转移加上优惠的减免政策,能让一个外资企业至少舒服十年。“而十年时间,已经可以赚得盆满钵满。”华阜说。

  外资企业所相信存在的过渡期并非空穴来风。去年年底,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在一次会议上说:“我们规定了一个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期内允许原来实行低税率的这些企业,在一定的期限之内逐步过渡到25%的名义税率,而且所享受的一些减免措施在一定期限之内还可以继续享受完。”

  如果按有些媒体报道说的那样设定一个五年的过渡期,外资企业们自然有时间很从容地应对。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两税合并”并不意味着中国取消对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

  他认为,除了过渡期的规定外,外资若进入我国鼓励发展的产业或投资领域如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治污项目,将能享受到颇具力度的政策优惠。“虽然这种优惠在形式上对内、外资是一视同仁的,但实际上许多外资基于自身的科技水准和对工艺诀窍的掌握,可能于相当长时期内在获取政策优惠上面,会更具有竞争优势。”

  再考虑到合并后的25%左右的税率,仍然低于经合组织国家目前的平均税率,也低于中国周边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平均税率,贾康认为,中国对外资吸引力不会减弱。

  外资激励政策趋同

  “据我所知,圈内的专家没有人专门研究过两税合并对中国吸引外资的具体影响。”外资专家、

南开大学跨国公司研究中心葛顺奇博士说。

  葛顺奇对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外资激励角度分析认为,两税合并对中国吸引外资的影响有限,“如果说有影响,也是有助于提高外资质量。所以,这个问题不值得过分关注。”

  不能否认,东道国的外资政策是影响和决定外资企业投资的重要因素,也是效果最明显、作用最直接的因素。

  葛顺奇研究认为,40多年来,世界各国一直利用外资政策来实现吸引FDI(外商直接投资)的目标。东道国吸引FDI的主要政策工具包括外资政策的自由化变革和向外资提供激励。

  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2005年一项研究表明,1991至2004年期间,有165个国家对本国FDI法规进行了2156项修订,其中有93%是以FDI政策更加自由化为目标。过去20年,多数国家实现了投资领域自由化,大部分经济部门都已经向外国投资者开放。

  在自由化方面竞争趋同情况下,激励措施作为影响外资的政策工具之一,也逐渐成为各国竞相吸引FDI的重要措施。

  从类别上,激励措施主要有:财政激励,如降低公司收入税率、为投资与再投资提供补贴、减免税收、加速折旧、免征进口税;金融激励,如政府拨款、信用补贴、政府资本参与;市场激励,如允许垄断、保护进口品竞争、对新来者关闭市场、优先政府合同;其他激励,通常包括外汇优惠待遇,基础设施和服务补贴,劳工或环境法律豁免等。

  1995年,UNCTAD对世界103个国家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的激励措施进行了比较研究发现,在1980年代中期至1990年代初期,在各种激励措施中,金融激励和财政激励使用频率最高。发展中国家通常选择财政激励,例如免税期、优惠税率、加速折旧、退税和免税。

  与投资自由化一样,在同一区域、同一国家,财政激励措施也日益趋同。当一国、一地政府看到竞争者采取某些措施时,就会努力追击甚至超过。

  外资激励代价高昂

  每个人都踮着脚等于每个人都没踮着脚。逼近底线的趋同的激励措施让东道国骑虎难下。他们的承诺必须背上高昂的激励成本。

  2005年,葛顺奇在一个课题中,对江苏省昆山市吸引外资的激励成本进行了估算:

  为营造具有竞争力的吸引外资环境,昆山市政府向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了一系列激励措施,许多激励是隐含和难以量化的,对外资企业影响较大的有四项:即土地使用费减免、所得税减免、进口设备关税减免和出口退税。

  由于出口退税对于内外资企业政策相同,不存在差别待遇,为了直接研究利用外资的激励成本,葛顺奇主要计算了三项激励成本,即土地成本、所得税减免和关税减免。

  结果表明,2000年该市为外资提供的激励成本为14.32亿元,占当年利用外资比例的24.56%;2001年为25.36亿元,占40.72%;2002年为38.10亿元,占45.21%;2003年为38.77亿元,占39%;2004年为43.75亿元,占44%(如图1)。

  在三项能够计算的激励成本中,土地成本逐年下降,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在不断提高,关税减免成本绝对量在逐年增加,所得税减免成本,数额逐年上升,而且增长速度较快。

  “激励成本是高昂的,这些成本直接导致了当地政府收入的减少。”葛顺奇说,“我们需要考虑,政府是否为外资企业提供了过多的激励,当地政府所提供的激励措施是否有效?”

  谨慎选择激励手段

  大量研究表明,外资选择投资区位时,相对其他因素,投资激励居于次要地位。外资比较注重的是区位的市场规模和成长、生产成本、技术水平、基础设施完善程度、宏观经济状况和总体管理框架。

  UNCTAD曾对52家跨国公司进行过一项调查发现,在影响FDI(外商直接投资)流动的19个因素中,东道国提供的激励措施对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来说其重要性排在第七,对在发达国家的投资来说排在第八。

  与前面道理一样,财政激励只能把那些在基础条件,或者说是固定区位特征方面不相上下、互相竞争的区位区分开来。因此,当潜在投资区位之间政策和非政策变量趋于一致时,激励性措施在影响外商投资区位选择方面将会产生作用。

  华阜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考虑到中国劳动力优势减弱、

人民币汇率上升等因素,两税合并也许会在外资转移方面“增加一个砝码”。

  但葛顺奇称,这将只对成本导向型和流动性投资起负影响。

  他的理由也来自对昆山外资利用情况的调研。据他调查,昆山吸引外资的首要因素是地理位置优越(53%);第二是昆山市政府主导招商引资活动,对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好(51%);第三是产业聚集,规模经济显著(37%);优惠政策位居第四(图2)。显然,激励措施是吸引外资企业到昆山投资的因素之一,但不是最重要的因素。

  葛顺奇说,一个地区在吸引外资时,制定激励政策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自身在吸引外资流入方面的竞争力。对一个特定的FDI项目而言,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会影响FDI的竞争,主要取决于投资者的状况、投资目标、所处行业、投资方式、区位特征和劳动、技术密集度等多种要素。

  “两税合并”后,外资激励问题依然存在,葛顺奇说,在向外商提供激励措施时,不但需要精心选定对象,将目标集中于本地区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还要考虑提供激励的必要性、激励成本、激励工具、激励方式、激励时间和激励动机,特别是需要区分区域激励和行为激励,并对激励的效果跟踪评估。

  “否则,自己做出很大让步与牺牲,偏偏外资又不在意,那就太冤枉了。”葛顺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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