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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 地方招商新拐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 09:19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王坤

  两税合并已成定局,在新的税法草案中,除了将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以外,还有一个比较重大的改革,就是统一税收优惠政策,改变原来“以区域优惠为主”的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这样的政策转变,会不会对地方的招商引资带来一定影响?各地的招商部门又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带着这些疑问采访了一些地方的招商局以及部分专家。

  税法改革影响几何?

  对于新税法实施后的影响,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所外资研究部主任金伯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对于地方招商还是外资企业,影响都不会很大。

  金伯生说:“改革开放已经近30年,我国各方面招商引资的条件已经具备了,所以大部分外商看中的是我国经济增长非常强劲,市场越来越大,劳动力的素质越来越高。另外,很重要的是,我国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投资的软硬环境都在不断提高,尤其是很多地方政府的工作效率有明显的提高。在硬件方面,比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们在发展中国家中都是比较好的。”

  他认为,在改革开放初期,外商刚刚进入我国时,也许比较注重税率等方面的优惠。但是,现在大多数外商更注重的是基本面,也就是软硬件环境、市场等方面的条件。

  在税法改革对地方招商的影响问题上,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国际贸易室副主任陈长缨与金伯生却持有不同的看法。

  他告诉本报记者,以前的区域优惠主要是针对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的优惠,而两税合并后采取的“产业优惠”主要针对的是高科技、节能、环保等产业。如果一个地方或者城市有特殊的经济区域,而且占的比重较大,那么税收政策调整对该地区或城市的招商引资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以负面影响为主,可能会影响到该地区以后的外资增长。

  “因为经济开发区在其所在的城市里,占的产出比重很高,是城市的经济增长点,尤其对外资依赖程度较高的城市,如果取消了外资的税收优惠,最直接的就是影响该城市的外资增量。再进一步的影响就是对城市的产出、就业,甚至产业链条等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另外,税收调整对那些生产成本较敏感的企业影响较大。”

  陈长缨还说,“也有一种情况,一些外资企业看中的是当地的市场和产业配套,并非优惠政策,所以,税收政策调整对这样的城市的招商引资不会有什么影响。”

  各地看法不一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各地对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持有不同看法。有些地方的招商部门表示,对本地招商工作没有任何影响;有些地方则表现得很焦虑;但是大部分地方认为,通过过渡期的调整,应该可以适应新税法。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招商局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我们红岗区在过去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关于税收方面的政策一直都是依照国家的标准实施,没有对外资企业给予特殊的税收优惠。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是靠提高软环境吸引外资,比如服务环境等。考虑到大庆这个地方自然资源条件得天独厚,我们一直是按照以五大产业为主要招商范围,包括石油、石化、建材等产业。”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红岗区的外资企业主要看中的是市场环境,而不是各种优惠政策。“而我们能给予这些外资企业的也是在软硬件环境上尽量提高水平。所以,两税合并对我们区的招商引资不会有影响。”

  与红岗区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以深圳为代表的经济特区。据媒体报道,曾任中共深圳市委书记的全国政协常委厉有为,在收到税法改革的消息后,立刻联络了十数个全国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递交联名提案,从政治、经济、国内、国际多个角度,阐述了“保留深圳经济特区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主张。

  厉有为认为,15%的税率一旦变成25%,特区政策的连续性立即丧失,将使经济特区名存实亡,不利于特区形象,得不偿失。

  但是,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在“国家财政和企业的承受能力都比较强”的形势下,借鉴国际税制改革经验,改革企业所得税,时机已成熟。

  金伯生也认为,经济特区和一些经济开发区已经享受了很多年国家给予的各方面优惠,现在应该服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

  “从前的税收政策以区域优惠为主,而能够享受这种优惠的一般都是国家级的经济开发区或者经济特区,但并不是所有的外资企业都能享受这种税收优惠。目前,国家级的开发区每年吸收外资大概占全国的25%,新税法实施后也会给他们几年的过渡期来缓冲。另外,从产业方面来说会继续有一些优惠,比如环保节能产业。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些开发区的条件本身就比较好,甚至可以说很多外商都是蜂拥而至,目前,国家主张沿海地区的开发区将一部分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换为一些高新技术企业,而两税合并以后,将以产业优惠为主,那么开发区又可以产业优惠为切入点,选择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招商引资。这样一来,由于税收调整给这些地区带来的影响也就可以抵消了。”

  一直以来,我国的西部地区在招商引资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劣势,没有沿海地区的便利交通和集中的劳动力,外资企业考虑到没有太多回报的情况下,不会轻易把钱投到西部地区。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招商局的工作人员任先生告诉本报记者:“之前,在招商引资方面,我们西峰区对外资的进入几乎没有什么限制,像房地产、工业、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等方方面面的外资都可以进入。而高污染的企业只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就行。”

  “但是,新税法出台以后,我想我们在招商引资方面能够给出的优惠会有所减弱。这对一向不受外资欢迎的我们,可能更加不利。所以,我们打算在地方权限范围内给予外资更大的优惠,比如土地方面的优惠等。”

  陈长缨也认为,近几年,我国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在引进外资方面成果并不大,如果没有新的政策倾斜,那么税收政策的调整可能对这些地区的影响程度更大。

  地方招商新拐点

  “税收政策的调整要求地方招商应从理念上有所转变,要从以税收、土地出让等优惠为主,转向提高投资的软硬环境,包括提高办事效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等。”金伯生说。

  陈长缨也表示,对于地方的招商引资来说,最根本的还是要注重提高投资的软硬件环境,而不是只依赖优惠政策吸引外资。

  《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指出,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向高科技、环保等企业倾斜。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扩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投资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

  金伯生认为,这样的调整对地方招商引资来说,恰恰是一个新的契机。“以产业优惠为主”的政策会促使地方在招商工作中更注重产业的选择。更倾向于吸收一些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产业。实现从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向高端制造业、高技术产业转移,这样也有助于提高我们国家招商引资的质量水平。这也是我们国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事实上,很多地方招商部门都对本报记者表示,现在,他们在招商引资方面不再盲目吸收,而是有筛选的进行。符合当地条件的,而且不是高污染的企业才能够进入,也就是由“招商引资”转变为“招商选资”。

  西峰区招商局的任先生说:“我们注意到了‘草案’中比较重要的一点——以产业优惠为主。所以,在未来的招商工作中,我们会更加欢迎高新技术产业的进入,这样不仅可以继续利用优惠政策吸引外资,而且也可以将地理位置、交通限制等不利因素造成的影响减小。”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陈长缨与其同事在近几年对各地招商工作的调研中发现,东部沿海地区对外资的看法已经发生了转变,开始慢慢将眼光转向内资企业,也在考虑是不是可以通过内资的增长来弥补外资的下降。

  金伯生认为,国家经济发展应该更着眼于内资企业的发展,而要调动内资企业的积极性,首先就是要让它们在税收方面得到公平待遇。而且,如果一些配套的企业比如汽车零部件的内资企业发展跟上了,更有利于刺激大型的外资企业在华投资。

  “举个例子,我国目前很多汽车零部件企业都是内资企业,技术、质量水平都不是很高,很多国外的汽车公司因为考虑到配套设施不健全,很难在华进行投资。但是,如果我们现在给内资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对于内资企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内资企业的技术、质量水平跟上去了,外资企业在配套方面有了好的选择,自然有利于其在华发展,那么外资企业当然就会投入大量资金。这样就实现了内、外资企业双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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