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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应出台“兴边富民行动”若干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 09:19 中国经济时报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格桑顿珠建议

  记者刘艳 程小旭北京报道边境民族地区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统一中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战略地位。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格桑顿珠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国家应出台“兴边富民行动”的特殊政策,以此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格桑顿珠认为,云南边境民族地区在新中国成立以后,采取直接过渡政策,一步跨入了社会主义,但社会形态的“一步走”不能代替经济社会发展的“千百步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云南面临着诸多特殊困难:边境地区基础脆弱,云南边境25个县市中,22个为民族自治县、17个为国家和省级扶贫重点县,发展严重滞后;缉毒、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任务重;反分裂、反渗透形势严峻,巩固边防任务艰巨。

  格桑顿珠建议国家全面部署“兴边富民行动”,并以国家投入为主渠道,政府行为为主导,边境各族干部群众为主体,采取特殊政策措施,全面推进。一是实施以“边境公路网络”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制定边境公路网建设规划,并作为国家“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同时,有计划地解决边境沿线乡镇通电、通广播电视、安全饮用水问题,以及农田改造和畜牧、卫生、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二是实施以教育卫生为重点的社会发展工程。在边境县全面贯彻免费教育政策,并参照国家对西藏、新疆的义务教育特殊政策,在发达省市办“云南民族班”,并对云南人口较少民族、“直接过渡”民族及藏族学生,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三包”政策(包吃、包住、包学习费用),保证其完成学业。全面推行合作医疗制度。免费教育和合作医疗个人承担部分全部由中央财政补助。

  三是实施以解决特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为重点的温饱工程。以边境县自然村为单位,优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每个自然村安排20-30万元扶持资金,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种养为主的增收项目;对低收入人口,采取全免费纳入农村合作

医疗体制;对缺乏生存条件、生活特别困难,但因守土固边而不能易地搬迁的少数民族群众,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制度,彻底解决困难边民的吃、住、穿、读书、看病问题,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四是实施以抢救、保护和弘扬民族文化为重点的爱国主义教育工程。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兴边富民示范村”建设,在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同时,对人口较少民族、“直接过渡”民族及未识别民族的

传统文化进行普查收集、归类整理、抢救保护,并采用现代化、
信息化
技术手段,建立民族文化资源库,进一步激发边境各族人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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