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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进入垄断行业门槛依然绊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 01:43 中华工商时报
2005年,伴随着《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36条”)的发布,不少民资看到了进入垄断行业的希望。“然而,垄断行业看得着可就是进不去,就是进去了也会碰壁!”全国政协工商联界别的委员们如是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辜胜阻认为,现在已经出现了民企过度竞争和国企高度垄断的两极分化局面,“一边是民企生产的摩托车论斤卖,一边却是国企利润大增喜气洋洋”,而这些国企的背后就是资源垄断以及价格上涨。 “非公经济36条”问世一年有余,但民企仍然只能在多数垄断行业的大门外徘徊的局面并没有改变。石油、铁路、电信等垄断行业的开放速度更令人失望,即便个别行业打开了一道门缝儿,但部分准入规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民营资本仍然较难进来。 垄断行业都是与百姓生活最密切相关的行业,由他们独占、不允许民间资本生产的产品,都是公众无法拒买的产品;垄断企业可以廉价甚至无偿地使用归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更可以在市场准入、产品定价、利润空间、内部分配及服务方式等方面,对政府的政策制定产生重要影响。 我们注意到,在一些行政垄断部门和行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如通信、广电、邮政、电力、金融等等表现更为突出,“明放暗不放”。还有一些行业虽然让你进入,但设限严格,门槛非常高,甚至高到只有行业内原有企业能维持或少数实力很强的企业才能进入。“上面放,下面望,中间是道顶门杠”。 为什么有些人总是把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分割对立起来。这说明中共十六大关于民营经济理论的重大突破并没有普遍地被接受。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两个“毫不动摇,一个统一”———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把两者统一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当中,互相促进,共同发展。而现在落实的阻力就出在是“两者统一、共同发展、相互促进”还是两者分割对立这个根本问题上。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委员认为,民资难以进入垄断行业的深层次原因仍在于政府职能没有切实转变。“政府仍然管了不该管的事”。目前,仍有相当大部分的资源配置权力掌控在政府及其部门手里,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还受到相当程度的抑制。 垄断企业之所以存在对内高工资、高福利,对外服务差、乱收费的现象,根源在于凭借国家政策和垄断资源获取着超额利润。最好的根治垄断的办法不是民意立法监督和政府看管,而是引入非公经济参与竞争。让民企公平地进入垄断行业,那是对民企、国企、消费者和政府都有利的多赢之举,就会走出在许多方面尤其是政策方面长期受歧视的困境。当国企有了真正的竞争者之后,他们才能告别傲慢和懒惰,在压力中获得动力,在危机中催生智慧;当市场竞争非常充分之后,市场的定价和服务机制才能合理,消费者就不会挨宰! 对垄断行业向民企的“放而不开”,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希望政府加快解决速度,并且理顺民营企业反映意见的渠道。当然,垄断行业要向民企放开,但具体怎么放?谁来执行谁来监督?虽说落实需要一个过程,但是“非公经济36条”问世已一年多了,也没有什么改观,这说明“非公经济36条”实施过程太漫长了。 “非公经济36条”应成为对非公经济发展的“二次开放”。诚然,“非公经济36条”消除了根深蒂固的歧视观念障碍,在具体落实过程当中更应以一丝不苟的方式,正确的选择,由市场无形之手决定项目的生死,投资的决策。倘若不然,极易出现“上热下冷、上急下散”,中央刮十二级台风,省里是八级,市里六级风,到非公企业这里就风平浪静了,非公企业自然也就尝不到政策的“甜头”了。(14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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