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 08:59 中国经济时报

  叶宏明委员建议——

  记者傅旭明3月12日北京报道在今天举行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叶宏明委员在他所作的题为“深化我国电影管理体制改革迫在眉睫”大会发言中建议,建立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将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文化部合并为一个部,并将电影归口纳入该部。

  他说,国家应采取扶持民族电影政策,对每年20部的进口大片和几部国产大片,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最新标准25%收取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国产电影,特别是扶持拍摄主旋律故事片、“三农”方面的科教片等。同时对电影发行单位实行免收营业税政策,院线放映国产电影免收营业税和电影专项资金,放映主旋律故事片给予差额补贴。继续从电影放映收入中提取5%建立“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基金预算管理方式,用于电影行业的宏观调控,重建数字电影发行公司,扶持走中国式的电影发行放映道路。

  他还建议,及时出台《电影促进法》,规范中国电影管理体制,完善产业政策,促进制片、发行、放映发展,加强市场监管的法律。《电影促进法》还应该明确电影承担着宣传教育的功能,发挥着舆论导向的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在扶持民族电影的同时,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特别要明确电影的归口管理。对电影版权的保护,对盗版的处罚,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

知识产权。各省市自治区和市地县也应该归口一个部门管理,各县都应该有电影院。

  他介绍说,农村电影事业情况是,原有的全国2万人的制片产业基本瘫痪,全国5万人的发行放映系统基本垮掉,全国50万人的农村放映队伍基本散掉。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有权管电影,但对“三个基本”情况没有责任;文化部对“三个基本”情况负有责任,但没有权管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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