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室内加热器隐藏5大质量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 08: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刘伊婷)国家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对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浙江、广东、湖南、江苏、安徽、上海、山东等7个省、直辖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5%。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706.23-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和GB 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对室内加热器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偏差、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等14个安全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均为100%,但部分小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45.5%,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较多。

  抽查中发现,室内加热器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如下:

  一是少数产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主要是导线的横面积偏低,电源软线没有可靠固定,不能满足载流能力、机械强度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容易过热或受到损坏。

  二是少数产品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主要是有的产品没有接地措施,易触及金属部件未可靠接地,电源线连接不当。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意外受力,将导致地线先拉断,致使产品失去接地保护。

  三是个别产品结构不合格。主要是没有可靠固定提供必要防护等级的不可拆卸零件,使其不能承受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机械应力,影响了使用的安全。

  四是个别产品耐潮湿电气强度不合格。个别产品在潮湿状态下的电气强度试验中出现击穿现象,主要是绝缘系统不可靠。若在潮湿环境中使用产品,一旦电网有过电压产生,将对使用者造成危险。

  五是少数产品标志和说明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标志不明确、标注部位错误、耐久性不牢固等;说明书中缺少必须标明的内容。

  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广东美的环境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暖风机 美的

  浙江宝兰电气有限公司 浴室多功能取暖器 宝兰

  宁波奥乐电器有限公司卤素取暖器 奥乐

  宁波赛特斯电器有限公司取暖器 赛特斯

  深圳市联创实业有限公司 PTC取暖器 联创

  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 浴室多功能取暖器 奥普

  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长沙市雨花区四季安小家电厂 高效节能取暖器 四季安

  慈溪浪木电暖器有限公司 华生牌调温电热油汀 华生

  长沙市暖阳电器有限公司 普通电暖器 暖阳电器

  (《中国质量报》)

作者:刘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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