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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两成消费者满意现行消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 01:54 北京商报
以了解全国城镇消费维权形势和现状为目的,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北京等45个省市消协进行了一项全国性的城镇消费者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昨天,中消协发布了这项调查结果。报告显示,消费者维权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八成消费者期待法规完善 在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完善度的评价中,50.9%的消费者认为当前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完善程度“一般”,29.6%的消费者认为“不完善”,只有19.5%的消费者认为“完善”,占到被调查总人数的两成左右。 调查报告中称,对消费者来说,法律保护是最根本的保护,在所有保护手段中居于最高层次。然而,消费者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完善度的评价不高,说明消费者对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立规工作还有很多期盼。 在中国消协举办的座谈会上,消费者反映,汽车、平板电视、数码类产品等一些新兴商品和服务领域的售后服务问题,不断出现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往往无法可依,形成法律漏洞,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得不到及时有效制止。 “经济损失” 列受伤害之首 调查报告中显示,对于上述多种类型的消费问题,42.3%的消费者反映严重损害合法权益的表现是“导致较大经济损失”,高于持其他观点的消费者的比例。 此外,有28.3%的消费者反映严重损害合法权益的表现是“存在精神损害”;有12.5%的消费者反映严重损害合法权益的表现是“造成人身伤害”;有10%的消费者反映严重损害合法权益的表现是“侵犯人身自由”;还有6.9%的消费者反映严重损害合法权益的表现是“其他”现象。 但是,在调查报告中也提出,在被调查人数当中,只有47.8%的消费者向有关方面要求过赔偿。在没有要求赔偿的消费者当中,35.2%的消费者表示,没有要求赔偿的原因是“费时费力”。 任思强/文 赵振超/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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