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医疗患者应自主选择药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 18:54 北京商报

  迄今为止,国家发改委已经发布了22次药品降价令,涉及1万多个品种,但是老百姓却没有感受到实际的效果。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物价局副局长蔡玲认为,我国应该打破垄断,促进竞争,这就包括公费医疗享受者应自由选择药房配药。

  蔡玲认为,在目前医药不分和“以药补医”的大背景下,受利益驱动影响,医生选择用药的原则往往不是“对症下药”,而是“对价下药”,“高价药”热门,而“低价药”滞销。

  就此蔡玲在提案中建议,为了弱化药品收入对医疗机构的费用补偿作用,必须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进医药分业。但目前,我国医药真正分开还有一定难度,对此,蔡玲认为较为行之有效的措施是,在进一步增加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药房(店)数量、扩大患者就诊、购药选择范围的基础上,允许公费医疗享受者和医疗保险投保人在所在地定点医院、定点药房(店)中自主选择医院就诊、自由选择药房(店)配药。“医疗机构为就诊患者提供药物外配的便利,社保和财政部门要准予报销外配药品的费用,以打破医院对药品零售的垄断,促进竞争。”蔡玲说。

 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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