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国债法》建立国债听证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 18:54 北京商报

  国债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两会期间,纪尽善等30名代表提出,尽快制定一部《国债法》,规范国债发行、流通、使用、管理和偿还。

  据了解,我国国债从1981年发行至今已有20多年历史,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国债发行及国债市场的发展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并且在发现问题后难以找到裁决的依据,原因就在于法制建设严重滞后于市场发展,尤其是缺乏一套完整有效的法律法规对国债市场予以规范,这将严重制约国债市场的健康发展。

  全国

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教授纪尽善认为,我国现有的国债法律只有国务院、
财政部
、中国
人民银行
等颁布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全国性法律,这与国债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地位是不相称的。

  他建议,尽快制定《国债法》,对国债发行、流通、使用、管理和偿还作出具体规定。《国债法》应将发行农村基础教育长期国债和农村基础建设长期国债写进去,并且建立国债听证制度。纪尽善认为,听证制度针对的主要内容是国债发行种类、发行量和资金使用方向。不具体指明国债资金用途,容易给资金使用留下暗箱操作的可能,应该通过公开听证制度来增加公开透明程度。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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