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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庆:两税统一过渡期很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 03:01 中华工商时报

  五年过渡期外资企业每年仅增加税收负担80亿元人民币

  记者从今日上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上获悉,《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如果在本次人代会上通过,那么这部备受关注的新法律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招待会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向中外记者表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内外资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实行统一税率,就是25%的税率。但同时还保留了一些产业的优惠税率,比如说高科技企业继续实行15%的税率,所以港澳台高科技企业同样可以享受这个优惠税率。

  另外,照顾到港澳台企业很多是小企业,大概60%都是小企业的情况,我们专门设置了一个小型微利企业20%的税率。这类企业实际上占大多数,它们真正的税率就提高了5个百分点。把这两类企业去掉以后,我想真正从15%提高到25%税率的企业是很有限的。

  金人庆介绍,我们还设计了一个很优惠的过渡期,比如说小企业从15%的税率增加到20%的税率,可以通过5年时间来逐步达到,每年就增加一个百分点。从15%的税率增加到25%,也就是十个百分点,分五年时间,一年也就增加两个百分点。包括原来承诺的“两免三减半”的没有享受完的企业,还可以继续享受完这些优惠政策。所以我想对这类企业,包括对港澳台企业,对他们当期的财务成本是不会有很大负担的。

  金人庆说,

财政部进行了初步测算,对外资企业来讲,从15%增加到25%,增加的税收负担总量一年就是430亿元。所以,分五年过渡时期,每年仅仅增加80亿元人民币。至于第五年以后,才能达到430亿元这样一个税收负担。所以我想对于外资企业,包括享受外资待遇的港澳台企业来讲,和他们丰厚的利润相比,这个负担对企业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另外,这部新法律如果通过将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实际上又给了企业一个过渡,不会影响到外资和港澳台资来中国投资的积极性。(10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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