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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不再向违法排污企业贷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08:15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陈勇、通讯员杨宏、李飞)4月1日起,人民银行襄樊中心支行与襄樊市环保局开始联动,把环境执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规定不得向违法排污企业贷款。 此项规定要求,所辖各家商业银行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项目和客户,将不予放贷;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企业,不追加信贷额度;对不按环保部门整改要求、治理措施不到位的企业,不扩大贷款规模。为保证此规定的严肃执行,襄樊市环保局在继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的同时,将环境执法过程中的企业违法信息上报并更新,确保信息报送的畅通、及时、准确,对企业提出的异议认真核实并向当地金融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襄樊市希望通过部门联动,促使环保部门强化执法手段;而金融部门则通过掌握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防范信贷风险;同时促使排污企业强化守法意识和自律措施。 此外,襄樊市各商业银行将优先向绿色环保产业投放贷款,重点支持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和绿色食品加工业;优先向无公害无污染的基础性环保产品发放营销贷款;优先向符合环保标准的城区龙头企业投放贷款,帮助他们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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