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企业所得税调整正当其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00:19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谢光飞

  “明天上午中央电视台来采访广东人大代表团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情况,你去参加吧。‘四个统一’使你们民营企业得了不少好处啊,你也应该去说一说。” 3月8日,在全国人大代表上午听取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之后,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下午在广东人大代表团第六组旁听审议活动时听到该小组召集人这样对一位身为老板的人大代表说。他的话引起了会场一片笑声。

  所谓“四个统一”即: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从言谈话语中,记者注意到,在场有几个企业的老总,他们在谈起该法案通过将使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这一话题时都是喜笑颜开。

  据说,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这个问题讨论已久,如今终于水到渠成。

  当日下午,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还在上海人大代表团驻地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俞国生。记者问企业所得税法的通过实施将对上海产生什么影响,俞国生代表回答,上海制造业领域里的三资企业原来享受的所得税优惠一般是15%,如果实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总体上对企业不会产生多少不利影响。因为,如果他们是靠税收优惠生存的,就不会发展壮大到今天。对于大企业来说更不会在乎这一点减利,对小企业可能会有一些不利影响。况且,为了缓解新税法出台对部分老企业增加税负的影响,还规定了5年内享受低税率过渡的照顾。所以,新税法出台对上海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反,平等的国民待遇将构建优良的投资环境。

  紧接着,记者在上海团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委员彭镇秋。他表示,跨国公司也希望平等竞争,并不要求对他们实行超国民待遇。

  3月7日晚,全国人大代表历无畏也在上海代表团驻地接受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的采访。他认为,在当前财政收入充沛的形势下,调整所得税政策加大国内产业受益程度以提高其

竞争力正当其时。根据相关测算,在现行税收政策下、扣除税收优惠后内资企业实际所得税税负平均为25%左右,而外资企业实际所得税税负平均仅12%左右。税负上的差距,使得内资企业在技术更新、规模扩张以及发展后劲方面的竞争力明显落后于外资企业。

  历无畏代表表示,新税法的出台、实施对内资企业的效应立竿见影,如对服务业、电信业等高新技术企业非常有利,但因为对外资企业有过渡期,效应应该稍有延迟。由于新税法扩大了税前扣除标准,实行对企业真实合理工资支出据实扣除,缩小了税基,新税法实施后,企业的实际税负将明显低于名义税率。总之,企业所得税法利国利民,也利于外资企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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