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房地产行业垄断和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00:19 中国经济时报

  政协委员建言整顿治理房市秩序

  ■本报记者傅旭明

  此次“两会”上,委员们在热议房价的同时,把矛头指向了房地产行业垄断和腐败,并对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治理提出建议。

  建立中央招拍挂制度

  彭磷基委员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房地产最大的问题在于政府机关的“寻租”,造成房地产业竞争不公平。他建议用市场经济的手段促进公平竞争,从而抑制房价。

  他在书面发言中指出,在土地招拍挂的过程中,竞买人恶意串通“围标”、“陪标”的现象很普遍。投标单位向陪标单位承诺条件,以金钱贿赂收买主要的评标人,里应外合发布不对称信息,故意抬高投标门槛和中标价格,减少限制和吓阻其他竞标人。另外,许多国有房地产企业或上市公司为了追求土地储备完成他们的考核指标,往往不惜血本盲目抬高竞买价格。

  针对这些问题,他建议:第一,政府有关部门完善土地供应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将今后几年内准备出让的土地向全社会公布,包括年度计划、面积、各地块的具体位置、容积率、建筑密度、公建配套等一些列信息,让开发商各自准备。第二,中央出台招拍挂的具体条件,不给地方政府部门各自为政的空间,以杜绝用合法的政策加上不合理的条件,使交易变成公开但不公正、不公平,让权力服务于私利的类似违规行为,导致招拍挂流于形式。第三,对“围标”、“陪标”的参与人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四,利用正在制定反垄断法之机,规范和限制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利用自身的经济实力破坏房地产业的市场秩序的行为。

  健全房产政策监督机制

  郭松海委员指出,房地产开发商成了当今中国最强势的特殊利益集团之一,房市成了一些人拿全民资源肥自己腰包的“暴富制造器”。他建议国家加大力度惩治房地产开发领域的腐败。具体措施主要是:

  一,房地产开发必须执行阳光政策,建立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涉及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房地产开发规划要公开。在房地产开发中,政府必须实行规划批前、批中、批后的公示。土地审批、城市拆迁、房屋开发整个程序都要公开,实行公开招投标。

  二,实行项目审批责任制。必须重视项目用地规划的前置性,明晰规划设计的各项指标要求。要根据城市规划法和国土资源部11号令,尽快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落实规划项目指标审批责任制。

  三,健全监督机制,把公共权力置于法制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如果不对行政权力予以制衡,商人的惟利是图和“审批权力”的结合,必然造成权钱交易,腐败滋生。为强化社会监督功能,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服务对象代表,对房地产开发系统的办事效率、服务质量进行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严格控制拆迁规模

  郭树清委员在政协讨论会上提出,应当明确各级政府对中低收入者基本住房需要的保障职责。对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保障,需要政府的积极作为。他认为,住房领域一些现存问题并不是市场化造成的,而是市场发育不完善,改革不彻底造成的。

  王长德委员也认为,要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难问题,政府应该承担许多责任。比如加大经济适用房、廉租屋等保障性住宅的供应,并严格界定供给对象;压缩非理性需求,严格控制拆迁规模,避免无计划拆迁被动需求推动房价暴涨。

  他说,房地产业存在较为严重的垄断情况,从而使行业竞争很不充分。一是土地的垄断。目前大量的土地被开发商掌控,加大了土地调控的矛盾,增加了房地产开发商垄断房价的空间。二是市场垄断。目前我国不但商品房,连经济适用房都由房地产商垄断包办,由于没有形成有效的市场定价机制,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操纵市场,提高房价。三是直接的价格控制。部分房地产商通过提高住房档次、囤积居奇等方式提高房价,利用信息不充分的市场缺陷,通过各种形式哄抬房价,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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