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西梧:“今年消除零就业家庭”要避免口号化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10:46 中国产经新闻

  文/本报特约评论员 李西梧

  春节前后,我国人口大省河南、四川相继提出,要在今年内消除零就业家庭。也就是说,全省所有城镇户籍的家庭,今年必须保证每户至少有一人就业。这对困难群众来讲,是天大的好消息,是早春吹到大家心坎上的暖风。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党和国家一直十分关心广大群众、特别是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并为此做出了巨大努力。正在召开的“两会”将首次审议的《就业促进法(草案)》,就是从法治的高度,从根本上维护广大劳动者包括就业在内的各种权益,赋予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许正是为了呼应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的出台,一些地方提出了“今年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举措,河南省目前还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活动。这些举措抓住了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把实实在在的温暖送到群众身边。

  我们有理由相信,既然政府作出了如此庄重的承诺,是一定能够实现的。可是,细细品味这项举措,又觉得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与以往政府强调的“零事故”、“零死亡”、“零污染“等等指标不同,就业援助是涉及千万家庭和劳动力的事情,其中有许多复杂的、难以预测的因素,不是靠硬性指标、强制推行就能解决的。

  首先,就业是双向行为。对许多人来讲,就业不仅是有个工作岗位的问题,还涉及到工作条件、收入待遇、权益保障,甚至个人的志趣等因素。政府可以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失业者同时拥有挑选工作的权利。如果政府不顾个人的意愿硬性“推销”劳动岗位,效果只能适得其反。今年,广东的“用工荒”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并不是说明工作岗位远多于打工者数量,而是打工者对用工条件有了更高的要求,有了更为理智的选择。对城镇下岗职工来讲,还有低保的起码保障。要是政府提供的工作岗位还不如吃低保,暂时拒绝就业也是他们的权利。

  其次,就业是动态行为。现在劳动力的流动性非常大,工作岗位的稳定性越来越小,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政府可以保证为每个没有就业劳力的家庭找到工作,但却无法保证因为个人或企业的原因保持在某个岗位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如今,劳动者上个月就业下个月又失业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不能在同一时间段确保通过政府援助的就业者都在岗,那这个“年内消除”又以什么作为标志呢?莫非要像人口或经济普查那样,划定一个统一时间进行统计,把所有需要安排的人都找一个临时岗位来凑数?

  再次,就业是长期行为。要让无业、失业者能找到一份满意的、稳定的工作,不光是能给其提供机会,更重要的是提高其就业的能力。古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对于许多需要工作的人来讲,首先需要通过学习培训等手段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有了适合用工市场的一技之长,凭本事不愁找不到新的工作。而要做到这一点,没有长时间、经常性的培训是难以做到的。对于许多缺乏技能的人来讲,如果不强化培训,政府即使以“雪中送炭”的形式给个工作,但与临时救济没有多少差别,那只能是“授人以鱼”。零就业家庭可能解决了一时的困难,但却得不到他们期待的根本状况的改变。

  “今年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确很令人鼓舞,何况是两个人口大省提出来的,就更有示范意义。但是,中国老百姓总归是被某些形式化、口号化的东西搞怕了,多了点质疑也当在情理之中。怕就怕又让“消除零就业家庭”成了指标工程,作为“政治任务”层层摊派下去,只图形式,不求内容;只重数量,不讲质量,将帮助就业搞成“拉郎配”。怕就怕又把这项工作演变为政绩工程,只为喊给上级听,做给上级看;只图报纸有报道,电视有图像,将本为群众做的好事变成“一头热”,群众却什么实惠也得不到。

  我们期待,作出承诺的这些省份不仅今年消除了零就业家庭,还要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让零就业家庭年年时时保持在“零”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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