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乃兰:让农民成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10:16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杨未宏两会报道

  “我一直是在农村土生土长干企业的人,农村是个大的团体,同时也是松散度低的群体,对于大部分留在村里的中老年人而言,接受新的知识,了解每年国家逐步完善的法律和新的政策等,都是件非常困难的事。农村的文化建设成为死角,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也制约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3月4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华明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天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乃兰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农村文化建设不仅要服务农民,更重要的是,要调动农民创造新文化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

  她认为,中国农村文化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不适应,有四大问题亟待解决:中国农村文化建设投入明显不足;文化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文化机构运转存在较大困难;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

  我国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尚存在薄弱环节,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思想认识存在差距,个别乡镇领导对文

化工作的作用不够重视,工作只落到口头上,敷衍了事。设施阵地建设步伐缓慢,很多阵地、设施也都是有名无实。队伍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为此,刘乃兰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工作,要充分认识农村文化建设的意义。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各级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而不是空喊口号。

  加大财政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投入。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加大投入、加强落实。对属于公益事业的单位,不得企业化和变相企业化,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文化设施的用途,已挪用的要限期收回。

  科学规划、继承创新,形成农村文化新格局。一方面要制定农村公益

性文化项目来建设规划,保护和利用好在过去多年努力兴建起来的文化阵地,加强对农村文化骨干和文化中心户的支持和鼓励。另一方面要与发展经济相结合,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要充分挖掘民间节日和集市、花会、灯会、赛歌会、庙会等地方文化资源,培育以历史文化遗产和人文自然资源为基础的文化旅游产业和产品。

  其三是要鼓励和引导文化创新,探究以传统民间文化为生长点的农村文化新路子。民族民间文化资源都是农民自己创造的成果,千百年来农民一直靠这些文化自娱自乐,激发农村本土文化的自生和繁荣,是农村文化发展的长久之计。

  政府要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并让他们成为文化的主体,新农村新文化才能有生命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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