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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毅夫:新农村建设应尊重农民意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08:59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傅旭明

  在3月6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一场记者招待会上,林毅夫委员就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建设新农村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不要变成建设新村庄。

  他指出,目前,有一些地方对建设新农村产生了片面的理解,把新农村建设单纯理解为新村庄建设。他说,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定要因地制宜,从农民最需要的项目着手,并基于农民自愿的原则,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

  他还指出,“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新农村建设或是其他的农业政策,其主要目标都必须建立在提高农民收入之上,其他的不管是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等等才可能实现。要提高收入,一定要发展生产,而发展生产当然一定要用现代的科技手段、现代市场固有的方式来实现。在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当中,农村的耕地和农民数量会减少,要满足我们对粮食和农产品的需求,农业的生产力也必须不断提高。所以,今年的一号文件及时地提出了要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

  林毅夫认为,要提高农民收入,除了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生产力之外,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就是让农民进城务工,到第三产业赚取工资收入。

  他表示,为了解决农民进城务工的问题,国务院在去年出台了《关于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在《意见》当中强调让农民进城以后有平等的工作机会,而且要解决农民进城所带来的子女上学问题和职业培训问题。去年,经过政府的努力帮农民追讨的1834亿元的拖欠工资,占历史积累下来的拖欠工资的98.6%。他相信,通过这些措施,农民进城务工的工作环境和机会会增加,而且会更好。所以,发展现代农业跟进城从事非农产业,就像增加农民收入的两个轮子,当这两个轮子都驱动起来,农民的收入就会有比较快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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