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速仪实行强检 检定周期为一年 安徽“电子警察”全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05: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2月25日,从安徽省质量技监局获悉,安徽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的366台机动车雷达测速仪、326道治安测速卡口的首次强制检定工作已由安徽省质量技监局授权的省计量测试研究所完成,所有的“电子警察”将持证上岗。

  机动车雷达测速仪俗称“电子警察”,它是利用微波多普勒或地感线圈原理测量车辆运动速度的装置,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治理超速行驶的重要技术手段,其量值的准确性、统一性、可靠性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的科学、准确、公正,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计量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应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行周期强制检定,检定周期为一年。

  安徽省质量技监局和公安厅交警总队于2006年4月,联合下发通知,部署了对全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的

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实施统一强制检定工作。这是安徽省质量技监部门依法履行计量监管职责,支持公安部门狠抓道路
交通安全
的重要举措,也是安徽省公安部门自身狠抓规范管理,严格行政执法,提升监管水平的重要行动,更是质量技监和公安两个行政管理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力协作,共同打造平安安徽的良好尝试。

  安徽省质量技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对“电子警察”实施强制检定是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赋予质量技监局的神圣职责。我们应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计量监管职责,确保对机动车雷达测速仪和治安测速卡口100%受检,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做出新贡献。 (《中国质量报》)

作者:葛思扬 郭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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