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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15活动力倡消费和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 07:20 深圳特区报

  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昨宣布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正式启动

  今年3·15活动力倡消费和谐

  将在全市大中企业建立维权工作站,力求把消费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

  【本报讯】(记者饶洁)年年3·15,今年有新意。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市将主打“消费和谐”牌,推广“和解在先”原则,倡导在和风细雨中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对部分行业的霸王条款开刀,通过公开点评曝光,督促整改,揭露和批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3·15活动主题突出“和”

  “消费和谐”是中国消费者协会2007年年主题,今年我市3·15系列活动主题也突出一个“和”字。

  市工商局局长申庆三在讲话中谈到,“和”意味和风细雨,消费矛盾的和解要在和风细雨中解决;“和”意味着和气生财,经营者之间要提倡和气生财,讲究公平竞争、公平交易;“和”也意味着和谐共存,总之要通过3·15的主题宣传,使消费者知法,并科学理性消费;使经营者诚信经营;使经营者之间公平交易、公平竞争,最终实现营商环境的不断好转,构建

和谐社会

  今年我市3·15系列活动都将围绕这个主题展开,如今年深圳3·15晚会,以叙事情景剧的形式,选择消费者最关心的典型消费维权事件进行短幕串接,场内外联动,讲述深圳的事、深圳的人,主题鲜明地宣传“经营者守法、消费者知法”和“和解在先”。

  而为了“和解在先”,今年市工商局、市消委会也将有“大手笔”,就是在全市大中型企业中建立消费维权工作站,增强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企业责任意识,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并倡导商家“能换的不修、能退的不换”;督促商家一般争议不出柜台、大额争议不出大门,将消费争议化解在首问责任中。据了解,到目前我市已建起近250个消费维权工作站。

  对“霸王条款”全面开火

  “我点菜,你买单”;“我免责,你负担”;“我画圈,你来钻”……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多年来被消费者诟病颇多。今年3·15期间,我市消费维权的一大“亮点”就是对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点评,被点名者涉及

房地产、汽车、航空运输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等诸多行业。这也是我市首次对霸王条款“全面”开火。

  早在去年下半年,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就着手组织专家学者,围绕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领域,调查了大量合同文本,发现不少的“霸王条款”,并收集了大量典型案例,目前,这些霸王条款已开始通过媒体一一曝光。

  申庆三表示,对霸王条款进行点评,就是为了动员广大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揭露和批评消费领域中存在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和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促进建立诚信公平的市场机制。

  在点评之余,市工商部门还将针对点评中涉及的部分行业进行跟进,督促整改。如近日,市工商局将与市国土局联合召开房地产市场的整顿大会,解决我市房地产市场中的不规范问题。同时,我市还将制定出相关行业公平统一的示范文本,并加以推广。市工商部门强调,今后在标准格式文本之外,任何附加条款都是不允许的,市工商部门将会加强日常的检查工作。

  此外,今年3·15期间,我市围绕“经营者守法、消费者知法”这条主线,还将开展系列专项维权活动,包括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选择民航、铁路客运、公交、

邮政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中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企业,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商品比较试验,选择2类商品进行商品比较试验,公布检测结果,并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同时,还将推出“消费维权”进社区、“今天我维权”系列纪实电视节目以及感动“3·15”事件征集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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