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已建矿山采矿权昨起公示出让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 08:08 台海网

  台海网3月6日讯 (记者 陈林胜) 昨日,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对外公示3个已建矿山采矿权的出让价款,对此次协议出让采矿权的出让价款有异议的境内企业法人、自然人,在3月15日前可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提出。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原通过申请行政审批未缴纳采矿权价款取得采矿权且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尚未到期的矿山,以及资源整合等需办理采矿权登记的已建矿山,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决定办理有偿出让。

  记者了解到,这3个已建矿山采矿权分别是位于海沧区竹兰山的矿山,出让价款为516.73万元;位于同安区洪塘的矿山,出让价款为54.21万元;位于同安区五显的矿山,出让价款为18.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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