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长:私自摆摊经营肯定不对 不应宽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 20:03 中国新闻网

  

广州市市长:私自摆摊经营肯定不对不应宽容

  2007年“五一”前,上海市一份《城市设摊导则》将出炉,并于下半年正式开始实施。市区部分路段经市民同意,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中新社发 刘道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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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不该宽容“走鬼”?昨天,全国

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走鬼”违法经营,影响行人通行,就不该宽容。他还认为,住宅小区不应该兴建商业扰民。

  上周传出消息,上海市对马路“走鬼”不再一律封杀,摊主只要在上海居住半年以上,即可申请临时设摊。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认为,现在搞市场经济,应该公平竞争。“走鬼”私自摆摊经营,不交一分税款,这对正规经营者是不公平的;“走鬼”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和市民的通行;“走鬼”脱离

卫生部门的监管,他们贩卖的水果、食品的质量如何保证,又如何保证他们卖的衣物干净、卫生?

  张广宁说,要摆摊经营,就要走正规渠道,到正规市场去经营。广州也将出台措施,对家庭困难的人员摆摊经营,给予减免或者优惠措施,鼓励他们合法经营。“优惠政策不够,可以进一步完善,到街上乱摆卖肯定是不对的”。

  张广宁市长谈到城市环境问题时还说,“我觉得,对人居住的地方,饮食、商业都不应该搞。”张广宁说,对住宅区生活所必需的便利店,应该建在住宅区附近,建在住宅区里面,就干扰了居民的生活。(记者尹安学、李宜航、张军、王雷、夏杨、陈晓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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