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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合并无碍外商投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 04:01 中华工商时报
姜恩柱表示中国积极利用外资政策没有改变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是今年全国人代会的一项重要议程。 姜恩柱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有必要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统一。” 姜恩柱说,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是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意见,充分吸收内外资企业的意见,并且做了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制定的。 “我们相信,总体上不会对外资企业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他们到中国来投资的积极性。”姜恩柱解释说,首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并没有全部取消税收优惠,而只是将优惠原则从过去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 第二,为缓解新的税法出台对外资企业税负可能有所增加的影响,在本法通过实施后的一定时期内,中国还将对老的外资企业实行过渡性安排,采取必要的措施,充分考虑它们的利益。 第三,税收优惠不是外商考虑是否来投资的惟一因素,社会稳定局面、经济发展速度、对外开放程度、综合投资环境、市场容量以及劳动力成本等诸多因素都是他们在投资决策时考虑的重要条件。 “中国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并没有改变。”姜恩柱认为,中国对外开放领域会不断扩大,市场容量也在不断扩大,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更加公平、规范和透明的税收法制环境,有利于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中国吸引外商投资的环境会更好。(5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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