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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清欠”基本收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 03:36 中华工商时报
完成比例达到94%剩余中7家已被立案稽查 上市公司的“清欠”,对2006年的资本市场来说,可以说是一件大事。这不仅规范了市场,也使得上市公司的整体正逐渐走向健康的发展。据调查显示,沪市清欠工作已经基本收官,目前,上证所的清欠工作已进入到了扫尾阶段。 据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16日,沪市共有220家上市公司完成了清欠工作,11家上市公司部分完成清欠工作,合计清欠金额218.03亿元,完成清欠公司家数比例为94.42%,已清偿资金比例为87.30%。尚有13家公司存在资金占用,占用余额降为31.71亿元。 此次上市公司清欠工作,是在“有形之手”的强制介入,以及多种手段的推动下才得以顺利完成。2006年2月,上交所成立了专门的“清欠工作小组”,集中处理共性问题和有关难题,制定关于清欠事项的审核工作流程,出台了一系列通知文件规范资金占用统计口径。同时,在上证所的网站上,还开辟了“上市公司清欠”专栏,公布最新清欠进展和最新占用情况,供公众随时查阅和监督等。 据上证所有关人士表示,“清欠不仅改善了许多上市公司的资产状况,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更是中国资本市场进行的一场意义深刻的“诚信守法”教育,对我国证券市场诚信制度的建设和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和积极意义。” 虽然当前清欠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但随之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在监管方面,上证所有关人士表示,“要在完成清欠后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前清后欠”情况的发生,从制度的源头上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再次发生。” 对此,有关人士建议,应该从上市公司内控治理和外部监管两方面着手。首先,从上市公司本身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上入手,防范大股东占用。其次,在外部监管方面,主要应从法律制度和诚信制度两方面对资金占用行为进行严格约束,让资金占用者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和舆论的监督两张网,让占用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不敢再犯。 据悉,对于沪市尚未完成清欠的13家上市公司,证监会已于日前根据具体情况,启动了责任追究机制,上证所已配合证监会对这13家公司中的7家进行了立案稽查,同时固定证据,将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将相关责任人绳之以法。 (童芬芬)(4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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