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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清欠”基本收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4日 03:36 中华工商时报

  完成比例达到94%剩余中7家已被立案稽查

  上市公司的“清欠”,对2006年的资本市场来说,可以说是一件大事。这不仅规范了市场,也使得上市公司的整体正逐渐走向健康的发展。据调查显示,沪市清欠工作已经基本收官,目前,上证所的清欠工作已进入到了扫尾阶段。

  据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16日,沪市共有220家上市公司完成了清欠工作,11家上市公司部分完成清欠工作,合计清欠金额218.03亿元,完成清欠公司家数比例为94.42%,已清偿资金比例为87.30%。尚有13家公司存在资金占用,占用余额降为31.71亿元。

  此次上市公司清欠工作,是在“有形之手”的强制介入,以及多种手段的推动下才得以顺利完成。2006年2月,上交所成立了专门的“清欠工作小组”,集中处理共性问题和有关难题,制定关于清欠事项的审核工作流程,出台了一系列通知文件规范资金占用统计口径。同时,在上证所的网站上,还开辟了“上市公司清欠”专栏,公布最新清欠进展和最新占用情况,供公众随时查阅和监督等。

  据上证所有关人士表示,“清欠不仅改善了许多上市公司的资产状况,提高了上市公司质量,更是中国

资本市场进行的一场意义深刻的“诚信守法”教育,对我国
证券
市场诚信制度的建设和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和积极意义。”

  虽然当前清欠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但随之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在监管方面,上证所有关人士表示,“要在完成清欠后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前清后欠”情况的发生,从制度的源头上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再次发生。”

  对此,有关人士建议,应该从上市公司内控治理和外部监管两方面着手。首先,从上市公司本身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上入手,防范大股东占用。其次,在外部监管方面,主要应从法律制度和诚信制度两方面对资金占用行为进行严格约束,让资金占用者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和舆论的监督两张网,让占用者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不敢再犯。

  据悉,对于沪市尚未完成清欠的13家上市公司,

证监会已于日前根据具体情况,启动了责任追究机制,上证所已配合证监会对这13家公司中的7家进行了立案稽查,同时固定证据,将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将相关责任人绳之以法。

  (童芬芬)(4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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