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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于打官司还是忙于提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2日 06:00 都市快报

  财经时评

  记 者 董 捷

  据媒体报道,在最近举行的“欧盟与中国携手合作,打造电子电气产品的环境标准”会议上,来自欧洲商会的会员企业对中国的环境立法提出了多项问题及建议。

  尽管会议是作为欧盟亚洲投资项目之一,以此来推动中国企业适应欧盟RoHS指令(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的要求,但它很大一个目的是为了促进欧洲产业进一步了解中国相关立法的近期制订情况,并寻找机会参与到我们的立法过程之中。

  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相对于欧洲企业主动地了解中国的立法、许多外资在华企业为中国政府高层提供立法草案,中国企业在海外的表现似乎只能是被动接受,忙于应对各种诉讼。

  这就非常值得企业深刻反思,在欧盟RoHS指令制订过程中,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做?按照以往的思路,企业几乎只有等待指令出台板上钉钉后才能有的放矢。可是当指令明朗、大棒成形时,再勇猛的应诉也是被动选择。

  这些年来,凡是遇到欧美各国的

反倾销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都毫无例外地主张积极应对应诉,要敢于打跨国洋官司,所有的舆论都鼓励主动行为。勇气可嘉,可是效果一般。

  首先是官司成本高,往往既输官司又输钱;有时赢了官司还输钱。去年年底浙江奥克斯打赢了

土耳其反倾销官司,但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降低后的关税同样无法承受。

  综观所有的贸易纠纷,风险都酝酿于法规或标准的变革前夜。尽管在RoHS的草拟阶段及公布到执行的三年半观察期内,国内政府和行业协会都给予了密切关注,开展调研培训及研讨。浙江省去年还安排了103个攻关计划重点针对Rohs指令。遗憾的是,企业很少有机会参与到法规的制订过程中。

  RoHS的多数内容与八大类的机电产品有关,包括家用电子产品、IT和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照明和电子工具等。根据欧盟公布RoHS的指导意见,关键在于生产商自行进行合规性评估,建立良好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

  但是我国企业受信息加工能力和资金的限制,一时还很难适应RoHS要求来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机制。如果能让欧盟进一步了解中国企业的现状,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考虑进去,肯定有利于中欧贸易。企业如果想改变自身所处的不利形势,必须要学会变被动接受为主动要求。

  欧盟在草拟一条法规期间要召开多次会议,收集利益相关者的各种意见,由此尽可能地缩短在法律法规颁布后的适应阵痛期。即使法规已经正式实施,欧委会每四年安排一次复核,企业要抓住这样的机会,发表看法。

  而原先只注重组织应诉的行业协会也许可以承担一项新的功能,帮助企业收集和处理信息,改变信息不对称,进而提升企业的参与能力。目前有很多行业协会已向欧盟提出建议,希望协会代表企业参与相关法案的制订和研讨,这是一个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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