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税务咨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 04:50 深圳商报

  问:个人转让股权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违约金收入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问:企业购买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如何在税前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企业新购进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企业新购进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允许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具体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问:企业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何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审批?

  答: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各项需审批的财产损失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集中一次报税务机关审批。企业发生自然灾害、永久或实质性损害需要现场取证的,应在证据保留期间及时申报审批,也可在年度终了后集中申报审批,但必须出具中介机构、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的鉴定材料。供稿单位:税务咨询中心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