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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两会”保险业建议和提案已办理完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 17:32 保监会网站

  2006年,中国保监会共接到人大代表建议47件,比2005年增加19件;接到政协委员提案41件。所有建议和提案目前已办理完毕。

  2006年人大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内容较广,主要包括积极探索农业保险的途径和方式,尝试采取政府支持、政策引导、商业运作的方式发展农业保险,增强农业抗风险的能力,扩大农业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保障器功能;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公司与政府共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发挥商业保险在国家公共安全应急机制中的作用,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通过商业性医疗保险,减轻政府负担,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去年政协委员的提案主要包括进一步加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科学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解决农业保险的再保险保障问题,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发展高风险、高损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保障广大高危行业从业者的权益,减轻国家财政压力。另外,社会各界委员提案还提出加快环境污染、食品餐饮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中的责任保险的发展,缓解各类矛盾;多方合作,共同建立医疗事故保险体系,解决医患纠纷,保障患者利益。

  保监会对做好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改进和加强保险监管、推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规定办理时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协调沟通。

  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比较集中的农业保险问题,保监会有关承办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重点调研,并积极与提案人沟通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办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近年来,保监会非常重视农业保障体系的建立,把促进农业保险发展、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2003年,保监会提出了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制度的初步方案。2004年,保监会先后在上海、吉林、黑龙江、江苏、四川、新疆等地开展了多种模式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并在2005年进行了深化和扩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6年,保监会进一步深化完善了农业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发展。农业保险试点运行情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保障作用日益显现。2006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8.46亿元,同比增长15.98%。其中,上海、黑龙江、吉林、新疆、江苏、四川等试点地区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6.57亿元,占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78%。试点地区承保大宗农作物4054万亩,比2005年扩大19.4%。安信、安华、阳光等3家专业性农险公司及人保、中华联合公司的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合计达8.42亿元,占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99%。农业保险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农业保险产品种类不断丰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三农”保险产品达160多个,涵盖了包括种养两业、农民家财等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逐步加大。试点地区地方政府都采取财政补贴、组织推动、政策引导等各种措施对农业保险给与政策扶持。四川、

福建、湖北、山东等省还下发了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文件。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面临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农民有效购买力不足、缺乏巨灾风险分散体系等问题,保监会将积极协调有关部委制定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鼓励各专业农业保险公司和商业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优势,通过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为“三农”提供覆盖面更广、保障性更高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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