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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系列社评之三:自主创新需要源头活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 01:26 中华工商时报

  长期以来,融资难、税负重一直是困扰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同样,这也是束缚民营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瓶颈问题。

  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普遍基础薄弱,规模较小。他们实力有限,资金不足。某些科技型企业在创业之初,连土地、厂房都没有,仅有的一点专利成果和人才只能算是无形资产,没资格作为信贷抵押品。因此,即使这些企业手中有一些市场前景十分的可观的项目,而他们又急需资金支持时,却往往求贷无门。那种“等米下锅”却束手无策的艰难,那种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创新成果被束之高阁的无奈,非亲临其境者难以体验。

  另一方面,在民营企业费尽周折取得了一些成果之后,按照现行税制,民营企业在缴纳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等方面,往往又要多缴不少钱。一头是少给甚至不给资金,一头是多征多收税费,此种既不公平也不合理的状况,极大地挫伤了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困住了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手脚。

  国家是否应该在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更多的支持?这其实是不成问题的问题。我国早已颁布了《中小企业法》,从法律层面上规定了民营企业应有的权利。“非公经济36条”的出台,为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税负重的难题提供了更为明确、清晰的政策思路。现在的问题是,法律法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必须细化,必须由有关机构、有关部门拿出一系列具体措施,政策必须落在实处。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税负重等问题,需要在金融、财税等领域的体制、机制、管理各方面深化改革,而且改革要有新思路,有新突破。根据当前的实际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服务的金融体系,完善民营科技企业的贷款担保机制,建立市场化的风险投资机制,改革税收体制,制定有利于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税制等等的工作,都大有文章可做。这其中,利用

资本市场拓展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适当放宽民营科技企业上市的限制,支持优秀民营科技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以及组建专门的科技银行,探索支持自主创新的新型金融模式等工作,都是值得尝试的努力。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民营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离不开金融、财税的政策支持。有了那源源不绝的“活水”,民营企业定会绽放出更加绚丽的自主创新之花。(27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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