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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中国将设立专门机构整治非法证券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 17:34 中国新闻网

  2007年2月12日获悉,针对非法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等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频繁出现这一情况,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日前在证券监管系统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同时探索建立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思路,疏堵结合。中新社发 井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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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六日电(记者 王兆寰)记者今天从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中国将建立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旨在切实加强对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防范和整治非法证券活动,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据介绍,该协调小组由中国证监会,公安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

银监会、高法院、高检院等高官担任成员,包括召集人一名,由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担任,人民银行副行长项俊波、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证监会主席助理姚刚、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等七名作为成员。

  该协调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制订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规章,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提供政策解释,保证及时有效地查处案件。

  根据相关单位要求,组织对涉嫌非法证券活动进行性质认定,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做出认定结论。

  同时,指导、配合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建立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机制,指导、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此外,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证监会,承担日常工作,落实协调小组的有关决定。协调小组办公室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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