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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价卖给政府补贴归于市民 郑州经济适用房政策日趋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 01:55 中华工商时报

  郑州市面对约8万户家庭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庞大群体,和政府每年仅有解决9000户(占城市家庭总数的14%)左右家庭住房的“生产能力”,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为了确保经济适用房在巨大市场缺口中真正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郑州市房管局局长王广国提出两项建议:经济适用房二次买卖只能按原价卖给政府;变目前补贴开发商为补贴市民。

  据了解,为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市民住上经济适用房,郑州市政府曾给建筑商做出了“每年经济适用房开发规模必须占整个住宅开发总量15%左右”的“强制性规定”。统计数字显示,郑州市2006年住宅建设开发规模为550万平方米,其中经适房建设开工项目达89.76万平方米、竣工67.94万平方米,销售经济适用房4980套。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土地供应不足。

  有关业内人士称,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经适房建设应由政府供应土地,项目法人实行招标确定。但《办法》实施至今,土地供应仍难以解决,开发商自行购置土地进行开发成了经济适用房开发的主要渠道,这使得房管部门很被动,开发商把地谈到哪里,房管部门的计划就下到哪里,无法拿出可靠的开发意见与布点方案。

  怎样加快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步伐和完善配套政策,河南的决策者们绞尽了脑汁。在日前的人大代表视察房管局时,郑州市房管局局长王广国提出了“政府回购+明补”的方式,即实行经济适用房封闭管理,经济适用房补贴方式由暗补转为明补。据王广国解释,封闭管理就是市民购买了经适房后因故需要出售时,只能以购买时的价格,加上利息与物价上涨指数卖给经适房管理部门,再由管理部门拿出来公开摇号出售。这样不但增加了房源,也堵塞了一些人利用经济适用房赚取暴利的“管理漏洞”。

  针对经适房开发中存在的问题,诸如面积过大符合条件者买不起、面积过小不够住,确需“换号”但部分小区配套不完善等的问题,王广国又建议,应改变目前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给开发企业,开发企业具体建设,按政府指导价格出售的暗补方式,实行经济适用房用地市场化、补贴货币化、购房自主化的明补思路。“就是政府将划拨的经适房建设用地直接交给国土资源部门,以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公开出让,将所得土地净收益划归财政专户管理,以此作为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专项补贴费用,获补者可以拿这些钱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被扶助对象凭补贴许可证,可根据自己工作单位的远近、孩子就学、就医等实际情况,在市区内自主选房。”

  (26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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