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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S武石油S泰石油年关难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 01:34 北京商报

  

  对于S武石油S泰石油涉嫌贱卖上市公司资产一事,中石化系下两子公司的中小股东已经不能抑制不平的心绪,在最近的几天时间里,他们的维权呼声达到极致。

  昨日,本报收到了泰山石油中小股东维权代理人律师郑名伟发给泰山石油的质询函。

  泰山石油维权会欲“罢”独董

  “现在登记在册的股东股份已经超过1000万股,确认有效的股东股份确认证明有800多万股,虽然离泰山石油规定的1400万股(占公司全体股东持股量的3%)才能获得决议权还有一定的差距,虽然泰山石油在我们征集股东身份时设置了很多障碍,但是凭借‘泰友’的共同努力,我想在2月16日应该能够过线。”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维权征集者之一的泰山石油股东李斌这样表示。

  据了解,“泰友”是指所有参与本次维权活动的泰山石油投资者。

  本次泰山石油股权转让的核心是:泰山石油将持有的鲁润股份5028万法人股(占鲁润股份总股本的29.5%)以现金1.0015亿元转让给江苏永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为每股1.992元。该转让需泰山石油股东大会通过,但中小股东无法接受这么低廉的卖价。李斌表示:“为了增加我们征集维权

股票的难度,中石化要求每一个参与维权的自然人股东必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签署授权委托书当日的持股清单,这给我们的统计工作增大了难度,但不管怎样,如果在股东大会上他们要强行通过贱卖资产议案,我们会以实际行动抵抗到底。”

  而“泰友”罢免该公司独董的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的不作为。“独董是股东选举产生的,应该维护股东的权益。泰山石油贱卖上市公司优质资产,严重损害了公司及流通股东的利益。在这样的情况下,独董并没有行使自身的权利,我们有权利提出罢免议案。”

  律师质疑贱卖国有资产

  除了罢免独董的提议外,昨日,本报收到了泰山石油中小股东维权代理人律师郑名伟发给泰山石油的质询函。在质询函中,郑名伟对泰山石油以平价将相应股权转卖给民营企业的行为提出质疑。

  “对于我们的询问,该公司三缄其口。但问题总是要说清楚,尤其是在新会计准则出台的前提下,不以公允价值衡量公司资产的做法是行不通的。”郑名伟表示。

  公开资料显示,泰山石油于2001年3月7日受让泰安鲁浩公司持有的鲁润股份法人股5028万股,受让价格为每股2.16元,总金额为1.08亿元。而根据鲁润股份2000年年报,截至2000年12月31日,鲁润股份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仅为1.59元。这意味着,泰山石油购入该部分股权的溢价达35.85%。

  此次,泰山石油出售鲁润股份股权的定价依据,来自于鲁润股份2006年第三季度财报。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9月30日,鲁润股份每股净资产1.992元。按2006年全年平均估算,鲁润股份主营业务收入是2000年时的4倍,油品收入更是提高了7倍。

  另外,根据鲁润股份公告披露,鲁润股份第二大股东泰安鲁浩贸易公司于2005年11月17日受让原股东山东童海集团公司所持有的鲁润法人股1725万股时,受让价格是每股3.5元。当时,鲁润股份截至2005年9月30日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为1.854元,转让溢价达88.78%。

  对此,维权代表李斌认为:“在鲁润股份主营油品收入连年增长,自己溢价购入、他人溢价出售的情况下,泰山石油为什么要以比购入时更低的价格把上述股权转卖给民营企业?”

 崔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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