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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是“煲宝仔”还是“煲煲仔”? 店名混乱造成消费者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 00:20 东南快报

  索要发票后没有当即刮开,消费者发现中奖时却遭到商家拒绝兑奖,理由只因发票上盖的印章与店名不符。昨日,福州市民谢先生打进本报热线投诉此事。

  前几天,谢先生在福州“煲宝仔菜馆”消费结账时索要了三张发票,一张盖的印章是“煲煲仔菜馆”,另外两张却是“福州市鼓楼区煲堡仔风味小吃店”。回来路上发现其中一张盖有“福州市鼓楼区煲堡仔风味小吃店“的发票中了奖。因为当时没有现场刮开,等谢先生回到“煲宝仔菜馆”要求兑奖时,商家给的答复是风味小吃店和他们的店名不一样,发票不是他们这里的,并拒绝给奖。

  昨日,记者来到谢先生消费过的位于福州中山路的煲宝仔菜馆,见到该店店名并不统一。门口的一大一小两招牌就不一样,分别是“煲宝仔菜馆”和“煲煲仔”。

  该企业负责人林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当即向谢先生表示歉意,并态度诚恳地解释说:“该连锁企业此前一直使用‘煲煲仔菜馆’字样的发票印章,在近期才开始使用‘福州市鼓楼区煲堡仔风味小吃店’发票专用章,发票不会假,当时可能是店内人员的疏忽才没有兑奖。该消费者可以在任何一家‘煲宝仔菜馆’兑奖。”

本报记者 周昆 实习生 陈思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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