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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张海挪用资金案一审宣判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十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4日 04: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历经了长达22个月的羁押及两个多月的审理,昨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健力宝集团总裁兼健力宝足球俱乐部董事长张海(右图)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一案进行了宣判:一审判决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5年。据了解,张海当即表示不服,并且称一定要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的审理和宣判时间是在昨日下午,选择这样一个审判时间还曾引起过张海辩护律师的不满,因为如果张海不服一审判决,那么在10天内必须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而2月22日的上诉到期日恰逢春节长假期内,而2月17日法院等单位也将进入休假状态,所以留给张海及辩护人的上诉时间充其量只有5天时间了。

  据悉整个庭审时间并不长,而且为了避开媒体的采访,最终的宣判并没在法院内进行,而是由法官到看守所内向被告宣读判决书,而由于总判决书竟然长达几十页,因此法官只挑选了部分内容进行宣读。当然,张海的律师也在场,最终的审判结果,法院认为经过审理与取证,陪审团一致认为张海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名成立,分别被判罚职务侵占罪十年,挪用资金七年,两罪合并执行15年。

  据了解,张海在得知这一结果时情绪相当平静,当场与律师商议要对此判决进行上诉,并且表示出对上诉的结果充满信心。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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