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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今年税务稽查看重能源企业 石油电力被圈入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 06:33 新京报

  石油、石化、电力以及金融保险企业被圈入重点稽查范围

  本报讯 (记者 孟斯硕) 昨日,记者从刚结束的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上获悉,2007年国税总局的稽查工作重点检查对象为石油、石化、电力、金融保险等汇总缴纳税收企业。

  在会上,中纪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长贺邦靖表示,2007年将全面落实税收专项检查计划,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将统一组织对石油、石化、电力、金融保险等汇总缴纳税收企业的重点检查。

  按照安排,各地要选取3个-5个重点项目,确定一些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发案率较高或案件线索指向较为集中、宏观税负偏低的重点地区,集中力量进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

  贺邦靖表示,2007年,全国将重点查处利用虚开、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废旧物资普通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发票骗抵税款的违法案件。

  同时继续打击骗取

出口退税违法活动,加大对假报出口、以次充好、低价高报以及利用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未缴税或缴税不足货物实施骗取出口退税活动的打击力度。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设置两套账以及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

  据国税总局公布的数据,2006年,全国各级税务稽查部门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共检查纳税人86万户,查补税收收入386.4亿元。

  其中各级税务稽查部门共立案查处税款超过百万元的案件3998起,查补收入118.88亿元。

  在税收专项检查中,2006年各地税务稽查部门对

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高收入行业的
个人所得税
等七项税收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纳税人39.95万户,比2005年增长了79.79%,查补收入189.79亿元,比2005年增长44.94%,约占全国税务稽查查补收入总额的50%。

  对于涉税违法案件举报工作,国税总局去年全年共受理举报案7万件,查处有充分线索的案件5万件,共查补收入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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