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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限价令执行多日 部分药店未按规定下调药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10:05 中国新闻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个月发布《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明确规定新价格自1月26日起执行。但时至今日,仍有部分药店的部分药品价格没有按规定下调。(图为资料图)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个月发布《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新价格自1月26日起执行。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时至今日,仍有部分药店的部分药品价格没有按规定下调。 按规定,规格为30毫升×60片装的糖适平(格列喹酮片)最高限价为59.6元。昨天,记者致电位于宽街的德威治大药房询问该规格糖适平的价格,工作人员称每盒售价69元;记者又致电嘉事堂天通苑店,工作人员称60片装的糖适平售价83.1元。规格为80毫升×60片装的达美康(格列齐特片)国家发改委的限价是37.7元,但在翠微路的国大药房,该规格的达美康售价为82.7元。当记者询问这种药是否刚刚降过价?工作人员回答说:“是啊。没降价的时候要卖90多块钱一盒呢!” 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此次国家发改委调价的354种药品中,有70%的品种实行了降价,30%的品种价格有所上升。对价格上升的品种,几乎所有的药店都在第一时间调整了价签;对价格下降的品种,有些药店的态度就不那么积极了。“其实发改委历次调价,都有一些药店只调整常用品种的价格,对不常用的品种则按老价格卖,”这位人士透露说,“因为常用品种购买的顾客相对多一些,如果不按发改委的新价格走,被识破的可能性就大一些;不常用的品种被识破的可能性就要小多了,药店抱着赚一笔是一笔的想法,能拖就拖。” 北京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消费者买到了比国家限价高的药品,可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由相关部门负责查处。”(王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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