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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国家林业局:某些地方政府操纵低价转让国有林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02:59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2月7日电(记者 董伟)今天,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某些地方政府出面或者在背后操纵,低价将国有或集体的林地、林木出租转让给企业,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这是一种典型的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只顾当代不顾子孙,只顾一时经济发展不顾可持续发展的行为。”

  曹清尧还指出,海南省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的并购活动就存在上述问题,国家林业局已经致函商请云南省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并购。据了解,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是金光集团APP(中国)按林浆纸一体化的经营理念,在中国大陆投资建设的第13家特大型制浆造纸企业。

  据介绍,2006年下半年,该公司拟并购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所持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58%的国有股份。此次并购涉及100万亩国有林地和林木资产的转让,却未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而只由某评估机构出具了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咨询报告书。

  按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咨询报告书不能作为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报告,该咨询结果所确定的价格也不能作为森林资源流转的底价。事实上,并购双方参考该咨询结果所签订的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这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政策规定。

  曹清尧称,依据《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国有森林资源转让所涉及的审批、评估、收益分配和监管等重要事项,须在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后方可实施;转让国有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进行资产评估,防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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